第三代居民身份證仍處於概念設計階段。
第三代居民身份證集約多卡功能於一身,可以植入銀行卡資訊、交通卡資訊、日常生活資訊如購物卡、打折卡、醫療卡等在內。還增強遺失、盜用等風險研究,及早制定電子身份證資訊系統,甚至研究定位系統,萬一遺失可以採用現有技術鎖定,並植入指紋系統等新技術一起使用。另外,可以使用密碼技術,必須和密碼一起使用。加入快遞查收身份識別功能。
第三代居民身份證仍處於概念設計階段。
第三代居民身份證集約多卡功能於一身,可以植入銀行卡資訊、交通卡資訊、日常生活資訊如購物卡、打折卡、醫療卡等在內。還增強遺失、盜用等風險研究,及早制定電子身份證資訊系統,甚至研究定位系統,萬一遺失可以採用現有技術鎖定,並植入指紋系統等新技術一起使用。另外,可以使用密碼技術,必須和密碼一起使用。加入快遞查收身份識別功能。
第三代居民身份證仍處於概念設計階段,還沒有實際應用。
第三代身份證可能會有以下幾種新變化:
1、住址改成戶籍地,並且為保護隱私,在身份證上展示到縣區級或鄉鎮級。
2、當發生戶籍地變更時,身份證必須更換;當發生住址變更時,就採用學歷、身高、體重、聯絡電話的變更方式一樣去變更就可以了。
4、裁掉出生日期展示欄,身份證號碼採用6位8位4位隔開,例如123456-20081212-1234,既節省版面,又可以很清楚地看到出生日期。
5、重要資訊展示在同一版面。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三條:居民身份證登記的專案包括: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戶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號碼、本人相片、指紋資訊、證件的有效期和簽發機關。
第三代身份證的指紋啟用取決於辦證者的個人意願。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按群眾自願原則決定是否錄入指紋資訊。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時,禁止強制提取指紋。 2011年10月29日,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了關於修改居民身份證法的決定。修改後的身份證法規定,從2012年1月1日起,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按自願原則錄入指紋資訊。流動人口和常住人口都要在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