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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起訴離婚當天判離嗎

第二次起訴離婚當天判離嗎

  第二次起訴離婚不當天就會判離。第一次離婚半年後,即可以去法院起訴對方,第二次離婚一般情況下都會判決離婚的,但是要在開庭時說清雙方矛盾及提出相關證據,準備好證明夫妻感情確實破裂的證據,根據案件具體情況,做好充分準備,才能獲得法院的支援。

  第二次起訴離婚不會當天判決離婚,離婚程式是有一定過程的,法庭會根據原告提供的證據,根據案件具體情況來分析,經過長時間的討論,才會判決是否准許離婚。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32條規定,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原告第二次起訴離婚會判離嗎

  原告第二次起訴離婚不一定會判離的。一般情況下,第一次起訴離婚判不離,第二次起訴大機率會判離婚。兩次起訴要時隔六個月。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第二次起訴離婚需要請律師嗎

  二次起訴離婚是否需要找律師,是根據當事人的實際情況來判斷的。

  證據要能夠充分證明夫妻感情破裂。如果經濟情況較好,自己辯護可能不能充分表達自己的意願,那麼就可以選擇請律師進行辯護。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孕婦起訴離婚

  女方在懷孕期間提出離婚的請求,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的,可以受理。但是男方在女方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和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原則上男方沒有提出離婚請求的權利。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 ...

男方出軌起訴離婚

  男方出軌起訴離婚如果法院確認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且調解無效的,一般會准予離婚。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 ...

簽了離婚協議書起訴離婚

  簽了離婚協議書是不用去法院的,在民政局當天就可以離婚。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三條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離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並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確屬自願離婚,並已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處理意見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

經過兩年多第二起訴離婚有效

  經過兩年多第二次起訴離婚有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定,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判決、調解維持收養關係的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因此,第二次兩年多起訴離婚超過了法律規定不予受理的期限,所以是有效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 ...

第二起訴離婚就能判決離婚

  第二次起訴法院一定判決婚這個觀點是錯誤的。我國法律中根本沒有與之相關的規定,把起訴的次數作為判決離婚的裁判標準。   因為在司法實踐中,有可能起訴一次法院就判決離婚,也有可能起訴二次、三次、甚至更多次法院都不會判決離婚。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第四款規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 ...

第二起訴離婚

  二次訴訟離婚不一定會判離。因為第二次起訴離婚,法院仍然會根據案件證據、庭審情況,來審查原、被告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只有在原、被告夫妻感情完全破裂,並調解無效後,法院才會判決離婚,與第一次、第二次甚至第三次起訴離婚,沒有多大關係。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 ...

第二起訴離婚需要結婚證

  需要。離婚案件要想起訴,首先得證明雙方存在夫妻關係。而結婚證就是證明夫妻雙方關係的一種憑證。如果結婚證丟失,可以向結婚登記機關申請出具夫妻關係存在的證明也可達到同樣效果。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