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簽訂保險合同之日算起,30天內為該保險合同的等待期。也就是說,30天內出現了非意外導致保險事故,保險公司是拒絕賠付的。對於醫療險產品來說,一般會設定30天-90天不等的等待期。而設定等待期就是為了防止帶病投保,然後事後騙保的情況發生。
另外重疾險、壽險也會有等待期,而意外險產品通常是投保第二天生效。
從簽訂保險合同之日算起,30天內為該保險合同的等待期。也就是說,30天內出現了非意外導致保險事故,保險公司是拒絕賠付的。對於醫療險產品來說,一般會設定30天-90天不等的等待期。而設定等待期就是為了防止帶病投保,然後事後騙保的情況發生。
另外重疾險、壽險也會有等待期,而意外險產品通常是投保第二天生效。
保險等待期30天可以簡單的理解為簽訂保險合同之後,如果在30天內發生保險事故保險公司不負責賠償。設定保險等待期的主要目的是為了防止投保人明知道將發生保險事故,而投保騙取保費的可能。
通常情況下疾病類的保險都會設定等待期,比如經常見到的重疾險、醫療險等,不過重疾險的等待期都比較長,一般有90天或者180天,在這個期間被保險人發生重疾,保險公司不會賠償。
在買保險時意外險一般沒有等待期,購買意外險後一般預設第二天的零點生效,保險合同生效的時間一般在簽訂合同時都會有明確的規定,在簽訂保單時可以多留意,這是大家需要注意的。
注意:不論購買什麼樣的保險,首先要了解保障範圍,知道什麼賠付,什麼不能賠付,而且還要了解理賠的過程,只有這樣才能知道保險是否符合需求。現在很多保險都是每年繳納一次費用,所以在買保險時一定要考慮家庭的負擔,不要因為買保險影響了正常的生活,買保險的錢最好是自己的閒錢。
保險等待期是指保險合同在生效的指定時期內,即使發生保險事故,受益人也不能獲得保險賠償,這段時期稱為等待期。
設定等待期的目的是為了防止投保人明知道將發生保險事故,而馬上投保以獲得賠償的行為,也就是所說的逆選擇。
一般情況下,重大疾病保險的等待期為90-180天,醫療險的等待期為30天。等待期一般是從合同生效日或復效日算起,只適用於第一個保險年度,對於可續保單來說,續保年度一般不再有等待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