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合同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時合同成立。根據該規定,當事人在合同上簽字或者蓋章均具有法律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58條規定:“企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員,以法人的名義從事的經營活動,給他人造成經濟損失的,企業法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合同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時合同成立。根據該規定,當事人在合同上簽字或者蓋章均具有法律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58條規定:“企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員,以法人的名義從事的經營活動,給他人造成經濟損失的,企業法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合同的訂立並不一定要求法人簽字,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蓋章也是可以的。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
1、公司貸款是以公司名義做出,必須蓋公司行政公章或合同專用章,法人代表可以不簽字。
2、為了避免章子有問題,有不能證明借貸事情是誰辦的話,除了蓋章,法人代表要簽字,並核實身份和授權。
3、如果是企業在銀行辦理貸款,那麼在這種情況下企業的發展是必須要簽字的,但是如果不簽字的話也是可以的,不過一定要蓋章,當然具體是需要簽字還是需要蓋章,就一定要先看一下合同當中的相關規定,如果沒有明確規定的話,就可以自由的選擇這種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