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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投資合同之後需要變更股東嗎

簽訂投資合同之後需要變更股東嗎

  簽訂投資合同之後不需要變更股東,若內容合法,對內有效,對外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七十二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與未成立公司簽訂投資合同有效嗎

  與沒有登記註冊的公司,簽訂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由未註冊公司的實際投資人承擔合同權利義務。

  【法律依據】

  《公司法司法解釋三》第四條,公司因故未成立,債權人請求全體或者部分發起人對設立公司行為所產生的費用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部分發起人依照前款規定承擔責任後,請求其他發起人分擔的,人民法院應當判令其他發起人按照約定的責任承擔比例分擔責任;沒有約定責任承擔比例的,按照約定的出資比例分擔責任;沒有約定出資比例的,按照均等份額分擔責任。

  因部分發起人的過錯導致公司未成立,其他發起人主張其承擔設立行為所產生的費用和債務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過錯情況,確定過錯一方的責任範圍。

未簽訂勞動合同辭退需要賠償嗎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應當自超過時間一個月起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無過失辭退勞動者,用人單位還應當支付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沒有簽訂租房合同可以申請專項扣除 租房退稅需要合同編號

  沒有簽訂租房合同可以申請專項扣除嗎?   租房沒簽合同不可以專項扣除。   一定有租賃合同。如果有合同,你可以找第三方中介機構簽署合同,或者在網上和網下籤訂特殊的租賃格式合同。上面會有一個號碼,而且似乎不需要這個號碼?只需填寫房東資訊。   根據《個人所得稅特別附加扣除實施辦法(試行)》第十五條的規定:享 ...

簽訂租房合同需要注意什麼

  注意下列事項:   1、注意出租人的主體資格。要確定出資人是不是真正的房東。   2、注意對於轉租的約定,是否允許轉租。   3、明確約定房屋修繕責任。   4、注意關於租金的約定以及支付方式的約定。   5、注意房屋是否存在不允許出租的情況,如是否已經抵押了。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221條 ...

烏龜出眠之後需要立即加溫

  1、出眠後保持溫度在一個穩定的範圍內,不用刻意加溫,20°以上還不出眠才需要加溫,溫度也不能太高。剛出眠後不要著急餵食,幹養幾天,排便後再開始餵食。   2、烏龜廣義上指龜鱉目的統稱,狹義上指龜科下的物種。 烏龜(Chinemys reevesii)別稱金龜、草龜、泥龜和山龜等。在動物分類學上隸屬於爬行綱 ...

續簽房屋租賃合同需要交押金

  續簽房屋租賃合同不需要重新交押金。租賃期限屆滿,需要續簽租賃合同,那出租人和承租人就之前的租金及其他費用進行清算,如果沒有對押金進行扣減,那上一次的租賃合同中所支付的押金可以繼續使。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212條,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

收購一家公司需要變更章程

  收購公司後如果需要對公司章程記載的內容進行修改的,就需要變更公司章程,變更公司章程的需要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二條:公司的經營範圍由公司章程規定,並依法登記。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變經營範圍,但是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公司的經營範圍中屬於法律、行政法規規 ...

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必須要交保險

  確立勞動關係用人單位就必須為勞動者繳納社保。即使是員工自願不參加社保,當遇到社保核查時,用人單位也要補繳社保。   【法律依據】   《勞動法》第七十二條規定,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型別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

勞動合同終止需要付賠償金

  如果是因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終止合同;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終止合同;勞動合同期滿,單位不續簽或者單位降低勞動條件致使勞動者不續簽的,需要支付補償金。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46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