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號有著第一的寓意,也代表些球員的個性,更加是某些球員本人的一種象徵。曾使用1號的有T-MAC,便士,比盧普斯,克里斯蒂,斯蒂芬.傑克遜等。
但國際籃聯規定,號碼是從4到15號,因為籃球場上,裁判是用伸出一根、兩根、三根手指分別來代表1、2、3分球。現在只有在NBA和職業聯賽會出現1號,國際聯賽上不會出現。
1號有著第一的寓意,也代表些球員的個性,更加是某些球員本人的一種象徵。曾使用1號的有T-MAC,便士,比盧普斯,克里斯蒂,斯蒂芬.傑克遜等。
但國際籃聯規定,號碼是從4到15號,因為籃球場上,裁判是用伸出一根、兩根、三根手指分別來代表1、2、3分球。現在只有在NBA和職業聯賽會出現1號,國際聯賽上不會出現。
1、對於當今的NBA球員來說,球衣號碼已經不僅僅是上場打球時的一個標誌了,他代表了球員的個性,更加是球員本人的一種象徵。
2、其實在國際籃聯和NBA,對於球衣號碼都是有規定的。國際籃聯規定,號碼是從4到15號。而且一般情況下,隊員號碼的大小順序排列是按照身高來的,即身材越高,號碼越大。所以一般14、15號都是中鋒,4、5、6號都是後衛。
3、在NBA,球衣號碼一般情況下是小於55號,主要原因跟裁判有關。因為籃球場上,裁判是用伸出一根、兩根、三根手指分別來代表1、2、3分球(這也是國際籃聯要求沒有1、2、3號的原因)。
4、尤其是當一個普通球員成為球星之後,那具有象徵性、代表性的號碼就了成為球迷們爭相追逐的物件。由於NBA與國際籃聯的規定不同,因此NBA球員的號碼不像國際籃球比賽那樣呆板,多樣化的球衣號碼也給籃球比賽增加了觀賞性,同時也使我們看到了許多關於NBA球員號碼趣事。
籃球2+1,簡單理解就是;球進了,得兩分,因為防守方犯規了,再加罰一個罰球,就是2+1。也就是說,在投籃時被對手侵犯且進球有效並且再加罰一次的時候也進了,就是2+1。
準確的說,是進攻隊員在三分線內投籃的時候被對方犯規,並且球進了,才算2+1。因為三分線內的投籃是2分。
如果是在三分線以外投籃的時候被對方犯規,並且球進了,這時同樣會加罰一球,叫做3+1。因為三分線以外的投籃是三分。
罰球隊員罰球的時候,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罰球隊員應站在罰球線後。
2、每次罰球的時間不得超過5秒鐘。
3、球出手至觸及籃圈前,不準踩罰球線或限制區地面。
4、不得假裝罰球。
犯規指對對手的非法侵犯,這裡簡單列舉幾個例子:
推人犯規:隊員用手或者身體的任何部分強行移動持球者和非持球者。
拉人犯規:出現明顯的拉扯對方的動作,都是拉人犯規。
對犯規的處罰有失去球權、處以罰球、將犯規球員罰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