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簡與效能的原則為,機構編制管理工作必須遵循精簡,效能的原則,這是黨和國家對機構編制工作的一貫要求。所謂精簡原則,不能簡單理解為數量上的減少,主要是指要切實轉變政府職能,減少政府執行成本,提高執行效能。所謂效能原則是指機構編制工作應當透過科學規範部門職能,合理設定機構,最佳化人員結構,不斷改善機構編制資源的配置效率,形成權責一致的行政管理體制,促進政府整體效能的提高。堅持效能原則要做到分工合理和權責一致。
精簡與效能的原則為,機構編制管理工作必須遵循精簡,效能的原則,這是黨和國家對機構編制工作的一貫要求。所謂精簡原則,不能簡單理解為數量上的減少,主要是指要切實轉變政府職能,減少政府執行成本,提高執行效能。所謂效能原則是指機構編制工作應當透過科學規範部門職能,合理設定機構,最佳化人員結構,不斷改善機構編制資源的配置效率,形成權責一致的行政管理體制,促進政府整體效能的提高。堅持效能原則要做到分工合理和權責一致。
配送是指在經濟合理區域範圍內,根據客戶要求,對物品進行揀選、加工、包裝、分割、組配等作業,並按時送達指定地點的物流活動。 配送是物流中一種特殊的、綜合的活動形式,是商流與物流緊密結合,包含了商流活動和物流活動,也包含了物流中若干功能要素的一種形式。
配送的基本原則:
1、配送提供的是物流服務,因此滿足顧客對物流服務地需求是配送的前提;
2、配送是“配”與“送”的有機結合;
3、配送是在積極合理區域範圍內的送貨。
處罰法定原則主要包括三層含義:
(1)法無明文規定不罰,即行政處罰必須依據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規定;
(2)行政處罰原則上是由行政機關實施的處罰。行政處罰原則上只能由具有獨立主體資格的行政機關實施,但行政處罰法也規定了兩種例外——經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或行政機關依法委託的組織也可以行使行政處罰權;
(3)行政處罰應當符合法定程式。
【法律依據】
《行政處罰法》第四條規定,行政處罰遵循公正、公開的原則。設定和實施行政處罰必須以事實為依據,與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以及社會危害程度相當。對違法行為給予行政處罰的規定必須公佈;未經公佈的,不得作為行政處罰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