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僅是由不得特定的人員違反交通管理法規造成的。
應該按照責任認定書來劃分責任,按具體情形協商賠償,由交強險責任範圍內先賠償,不夠的再由責任方賠償。賠償所包含的專案,主要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規定,機動車發生交通意外導致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職責強制保險職責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夠的部分,按照限定承受賠償職責交通事故賠償專案賠償。
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僅是由不得特定的人員違反交通管理法規造成的。
應該按照責任認定書來劃分責任,按具體情形協商賠償,由交強險責任範圍內先賠償,不夠的再由責任方賠償。賠償所包含的專案,主要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規定,機動車發生交通意外導致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職責強制保險職責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夠的部分,按照限定承受賠償職責交通事故賠償專案賠償。
被人打了之後首先要打110報警,等到警察來之後申請傷情鑑定,根據鑑定的結果向對方索要賠償。法律上有明確的規定,如果打人方是故意傷害他人,構成故意傷害罪的,受害方可以追究其刑事責任。打人方需要支付被打方的治療所需費用,以及在治療期間產生的一系列(如:住宿費、所需營養費、護理費等)相關費用。這些費用都是打人一方所必須承擔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規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青春”並非法律上的權益,會隨著時間流逝而消失。所以,“青春損失”的範圍很難界定。因此,當事人起訴要求對方支付“分手費”或“青春損失費”,法院一般難以支援。
【法律依據】
《侵權責任法》第二條,侵害民事權益,應當依照本法承擔侵權責任。本法所稱民事權益,包括生命權、健康權、姓名權、名譽權、榮譽權、肖像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監護權、所有權、用益物權、擔保物權、著作權、專利權、商標專用權、發現權、股權、繼承權等人身、財產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