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信用級別是指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履行納稅義務情況,就納稅人在一定週期內的納稅信用所評定的級別。納稅信用級別,納稅信用級別分為A、B、M、C、D五級,納稅信用級別一個納稅年度評價一次。
納稅人有下列情形的,不影響其納稅信用評價:
(一)由於稅務機關原因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納稅人未能及時履行納稅義務的;
(二)非主觀故意的計算公式運用錯誤以及明顯的筆誤造成未繳或者少繳稅款的;
(三)國家稅務總局認定的其他不影響納稅信用評價的情形。
納稅信用級別是指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履行納稅義務情況,就納稅人在一定週期內的納稅信用所評定的級別。納稅信用級別,納稅信用級別分為A、B、M、C、D五級,納稅信用級別一個納稅年度評價一次。
納稅人有下列情形的,不影響其納稅信用評價:
(一)由於稅務機關原因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納稅人未能及時履行納稅義務的;
(二)非主觀故意的計算公式運用錯誤以及明顯的筆誤造成未繳或者少繳稅款的;
(三)國家稅務總局認定的其他不影響納稅信用評價的情形。
1、納稅信用級別設為A.B.C.D四級。A級納稅信用為年度評價指標得分90分以上的;B級納稅信用為年度評價指標得分70分以上不滿90分的;C級納稅信用為年度評價指標得分40分以上不滿70分的;D級納稅信用為年度評價指標得分不滿40分或者直接判級確定的。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納稅人,本評價年度不能評為A級:
(1)實際生產經營期不滿3年的;
(2)上一評價年度納稅信用評價結果為D級的;
(3)非正常原因一個評價年度內增值稅或營業稅連續3個月或者累計6個月零申報、負申報的;
(4)不能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設定賬簿,並根據合法、有效憑證核算,向稅務機關提供準確稅務資料的。
2、法律依據是納稅信用管理辦法第十八條。
納稅信用級別是指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履行納稅義務情況,就納稅人在一定週期內的納稅信用所評定的級別。納稅信用等級分為A、B、M、C、D五級。
A級信用最高,D級信用最差。A級納稅信用為年度評價指標得分90分以上的;B級納稅信用為年度評價指標得分70分以上不滿90分的;
未發生《信用管理辦法》第二十條所列失信行為的下列企業適用M級納稅信用:新設立企業,評價年度內無生產經營業務收入且年度評價指標得分70分以上的企業;
C級納稅信用為年度評價指標得分40分以上不滿70分的;D級納稅信用為年度評價指標得分不滿40分或者直接判級確定的。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納稅人,本評價年度不能評為A級:
(一)實際生產經營期不滿3年的;
(二)上一評價年度納稅信用評價結果為D級的;
(三)非正常原因一個評價年度內增值稅或營業稅連續3個月或者累計6個月零申報、負申報的;
(四)不能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設定賬簿,並根據合法、有效憑證核算,向稅務機關提供準確稅務資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