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要撫養費可以聘請律師到男方單位、稅務等部門進行調查取證,要求檢視工資表及個人收入完稅證明等。確定撫養費數額主要是根據收入情況,舉證的時候要注意收集工資單、社保賬單、單位收入證明等材料。如果對方拒絕出具其持有的上述材料,則法院可以規定一定期限,要求對方提交上述資料。
【法律依據】
《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七十五條“有證據證明一方當事人持有證據無正當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對方當事人主張該證據的內容不利於證據持有人,可以推定該主張成立。”
索要撫養費可以聘請律師到男方單位、稅務等部門進行調查取證,要求檢視工資表及個人收入完稅證明等。確定撫養費數額主要是根據收入情況,舉證的時候要注意收集工資單、社保賬單、單位收入證明等材料。如果對方拒絕出具其持有的上述材料,則法院可以規定一定期限,要求對方提交上述資料。
【法律依據】
《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七十五條“有證據證明一方當事人持有證據無正當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對方當事人主張該證據的內容不利於證據持有人,可以推定該主張成立。”
婚內撫養費的判定標準,和離婚子女撫養費的標準是有著類似的,都是按照一方工資的20%-30%來進行支付的。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七條規定,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禁止溺嬰、棄嬰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為。
一般來說,撫養費的支付是在夫妻雙方離婚之後,沒有孩子撫養權的一方需要支付的,但是在司法實踐中,也存在婚內撫養費訴訟的情形,對於在婚內一方不支付孩子必要的教育、醫療費用的情形,另一方當事人是可以向法院提出婚內撫養費訴訟的請求的。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3條規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父母雙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撫養子女義務,未成年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請求支付撫養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