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離婚登記和結婚登記都在婚姻登記處辦理,辦理視窗不同。
2、結婚登記提交材料一次性告知單:婚姻登記須男女雙方當事人到場辦理。
男女雙方當事人有效身份證(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證的可以出具有效的臨時身份證);
男女雙方當事人有效戶口本(含戶主首頁和當事人資訊頁,當事人資訊中婚姻狀況欄須註明“未婚”“離婚”、“喪偶”或空白或有效的法律文書);
3張大2寸(60mm×40mm)雙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現役軍人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證、軍人證件和部隊出具的軍人婚姻登記證明。
1、離婚登記和結婚登記都在婚姻登記處辦理,辦理視窗不同。
2、結婚登記提交材料一次性告知單:婚姻登記須男女雙方當事人到場辦理。
男女雙方當事人有效身份證(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證的可以出具有效的臨時身份證);
男女雙方當事人有效戶口本(含戶主首頁和當事人資訊頁,當事人資訊中婚姻狀況欄須註明“未婚”“離婚”、“喪偶”或空白或有效的法律文書);
3張大2寸(60mm×40mm)雙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現役軍人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證、軍人證件和部隊出具的軍人婚姻登記證明。
1、離婚登記和結婚登記都在婚姻登記處辦理,但不在一起辦公,是分開的。
2、結婚證,是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簽發的證明婚姻關係有效成立的法律文書。離婚證,是男女雙方合法解除夫妻關係的法律文書,一般由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和人民法院頒發。
3、當事人結婚的,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申請時,應當持相關證件和證明。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1、離婚登記和結婚登記都在婚姻登記處辦理,辦理視窗不同。
2、結婚登記提交材料一次性告知單:婚姻登記須男女雙方當事人到場辦理。
男女雙方當事人有效身份證(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證的可以出具有效的臨時身份證);
男女雙方當事人有效戶口本(含戶主首頁和當事人資訊頁,當事人資訊中婚姻狀況欄須註明“未婚”“離婚”、“喪偶”或空白或有效的法律文書);
3張大2寸(60mm×40mm)雙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現役軍人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證、軍人證件和部隊出具的軍人婚姻登記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