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參保人因遺失、損壞醫保卡的,可申請補卡、換卡,具體辦法如下:1、攜帶本人有效證件(身份證、戶口簿等),至鄰近的區縣醫保中心申請辦理,區縣醫保中心可當場予以辦結;2、參保人也可以至服務點申請代為辦理,服務點將在3個工作日內辦結,參保人應在規定時間內至該服務點領取代為辦理的醫保卡。
可以。參保人因遺失、損壞醫保卡的,可申請補卡、換卡,具體辦法如下:1、攜帶本人有效證件(身份證、戶口簿等),至鄰近的區縣醫保中心申請辦理,區縣醫保中心可當場予以辦結;2、參保人也可以至服務點申請代為辦理,服務點將在3個工作日內辦結,參保人應在規定時間內至該服務點領取代為辦理的醫保卡。
結婚證丟了,如果想離婚,要分兩種情況,一種是雙方都同意離婚,並且對子女撫養和財產分割都達成了一致,並寫好了離婚協議書,這時發現結婚證丟了,雙方可以一起到民政局補辦結婚證後再進行離婚登記手續。雙方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機關對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補發結婚證。補領結婚證以後,如果雙方能對離婚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可以到任何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如果雙方的矛盾較大,協商不了,這時雙方到民政局補辦結婚證的可能性較小,只能到人民法院訴訟離婚,如果結婚證丟失或一方將結婚證藏匿,您想離婚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開具《婚姻關係證明書》,沒有結婚證又沒有婚姻登記機關的《婚姻關係證明書》,法院是不會受理離婚訴訟的。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一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軍人轉業證丟失地方無法補辦,必須由本人聯絡原部隊予以補辦。
補辦轉業幹部和退伍士兵手續應提供:
1、武裝部提供的入伍、退伍證明。
2、人事或民政部門提供的轉業、退伍安置證明。
【法律依據】
《兵役法》第六十一條,士官退出現役,服現役不滿十二年的,依照本法第六十條規定的辦法安置。
士官退出現役,服現役滿十二年的,由安置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排工作;待安排工作期間由當地人民政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發給生活補助費;本人自願選擇自主就業的,依照本法第六十條第一款至第四款的規定辦理。
士官服現役滿三十年或者年滿五十五週歲的,作退休安置。
士官在服現役期間因戰、因公、因病致殘喪失工作能力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