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偵大隊凍結賬戶會給書面通知。人民法院查封、扣押財產時,被執行人是公民的,應當通知被執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屬到場;被執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到場,拒不到場的,不影響執行,被執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單位或者財產所在地的基層組織應當派人參加。
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根據偵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規定查詢、凍結犯罪嫌疑人的存款、匯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配合,犯罪嫌疑人的存款、匯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已被凍結的,不得重複凍結。
經偵大隊凍結賬戶會給書面通知。人民法院查封、扣押財產時,被執行人是公民的,應當通知被執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屬到場;被執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到場,拒不到場的,不影響執行,被執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單位或者財產所在地的基層組織應當派人參加。
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根據偵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規定查詢、凍結犯罪嫌疑人的存款、匯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配合,犯罪嫌疑人的存款、匯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已被凍結的,不得重複凍結。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來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人民法院自查封、扣押、凍結被執行人的動產、不動產及其他財產權,應當作出裁定,並送達被執行人和申請執行人。所以銀行賬戶被凍結,法院應當送達凍結裁定。銀行沒有義務通知本人。
當然,不管是法院還是公安機關凍結賬戶都應該是給當事人一個書面裁定或者通知或者凍結清單的,銀行也應提供資訊,告知是哪個部門凍結的。當事人可以到該部門諮詢、核實原因。
1、一般情況下,法院凍結銀行卡會通知的,凍結的期限最長不超過兩年。
2、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一條: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凍結被執行人的動產、不動產及其他財產權,應當作出裁定,並送達被執行人和申請執行人。
3、採取查封、扣押、凍結措施需要有關單位或者個人協助的,人民法院應當製作協助執行通知書,連同裁定書副本一併送達協助執行人。查封、扣押、凍結裁定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送達時發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