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經濟合同當事人一方必須是法人,另一方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個體經營戶或公民個人;
2、經濟合同是以經濟業務為內容的,即為實現一定的經濟目的,在法人之間或在法人與個體經營戶等之間達成的協議,這是區別經濟合同與非經濟合同的重要標誌;
3、經濟合同是雙方當事人的法律行為。合同一經簽訂,在當事人之間就產生了具有法律意義的權利和義務關係;
4、經濟合同是平等主體之間根據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原則所達成的協議。
1、經濟合同當事人一方必須是法人,另一方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個體經營戶或公民個人;
2、經濟合同是以經濟業務為內容的,即為實現一定的經濟目的,在法人之間或在法人與個體經營戶等之間達成的協議,這是區別經濟合同與非經濟合同的重要標誌;
3、經濟合同是雙方當事人的法律行為。合同一經簽訂,在當事人之間就產生了具有法律意義的權利和義務關係;
4、經濟合同是平等主體之間根據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原則所達成的協議。
計算機的發展可劃分為四個時代:電子管時代、電晶體時代、固體電路時代和大規模積體電路時代。
1、第一代計算機的特徵是採用電子管作為邏輯元件,用陰極射線管和水銀延遲線作為主儲存器,外存則依賴紙帶、卡片等;
2、第二代計算機的特徵是使用電晶體或半導體作為開關邏輯部件,具有體積小、耗電少和壽命長等優點,且運算速度有所提高;
3、第三代計算機的特徵是採用中、小規模積體電路(簡稱IC)代替分立元件的電晶體;
4、第四代計算機的特徵是以大規模整合電的特徵是路為計算機的主要功能部件,具有更高的整合度、運算速度和記憶體儲器容量。
1、針對性:計劃是根據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和有關的法律、法規,針對本系統、本部門的實際情況制定的,目的明確,具有指導意義;
2、預見性:計劃是在行動之前制定的,以實現今後的目標,完成下一步工作和學習任務為目的;
3、可行性:可行性是和預見性、針對性緊密聯絡在一起的,預見準確、針對性強的計劃,在現實中才真正可行,如果目標定得過高、措施無力實施,這個計劃就是空中樓閣,反之,目標定得過低,措施方法都沒有創見性,實現雖然很容易,並不能因而取得有價值的成就,也算不上有可行性;
4、約束性:計劃一經透過、批准或認定,在其所指向的範圍內就具有了約束作用,在這一範圍內無論是集體還是個人都必須按計劃的內容開展工作和活動,不得違背和拖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