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的主要條款有下列內容:
1、債務人和債權人的姓名等基本資訊。
2、借款種類、數量、幣種。
3、借款的用途。注意如果借款人用於非法的用途不得借出。
4、借款利息。注意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
5、還款期限。
6、還款方式。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197條,借款合同採用書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內容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借款合同的主要條款有下列內容:
1、債務人和債權人的姓名等基本資訊。
2、借款種類、數量、幣種。
3、借款的用途。注意如果借款人用於非法的用途不得借出。
4、借款利息。注意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
5、還款期限。
6、還款方式。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197條,借款合同採用書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內容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經濟合同的主要條款有標的,指貨物、勞務、工程專案等,數量和質量,價款或酬金,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違約責任,根據法律規定的或按經濟合同性質必須具備的條款以及當事人一方要求必須規定的條款。按其內容,一般可分為購銷合同,建設工程承包合同,加工承攬合同,貨物運輸合同,供用電合同,倉儲保管合同,財產租賃合同,借款合同,科技協作合同等。
經濟合同,從內涵上看,是指平等民事主體的法人、其他經濟組織,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相互之間,為實現一定的經濟目的,明確相互權利義務關係而訂立的合同。從外延上看,它主要包括購銷、建設工程承包、加工承攬、貨物運輸、供用電、倉儲保管、財產租賃、借款、財產保險以及其他經濟合同。
合同的條款是雙方約定結果,主要條款有:
1、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2、標的。指合同的雙方當事人之間存在的權利和義務關係,如貨物交付、勞務交付、工程專案交付等。它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條件,是一切合同的必備條款。
3數量或質量。
4、價款或者報酬。
5、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6、違約責任。
7、解決爭議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