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平臺投資被騙可以到當地派出所報警,由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同時報案人需要先收集手中的證據,如匯款記錄、銀行轉賬記錄、微信轉賬截圖等所有能夠收集到的證據,將其整理出來有利於警方立案。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條,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利也有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舉報。被害人對侵犯其人身、財產權利的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控告。
網上平臺投資被騙可以到當地派出所報警,由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同時報案人需要先收集手中的證據,如匯款記錄、銀行轉賬記錄、微信轉賬截圖等所有能夠收集到的證據,將其整理出來有利於警方立案。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條,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利也有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舉報。被害人對侵犯其人身、財產權利的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控告。
網上投資被騙需要到投資機構所在地的派出所進行報案,同時報案人需要先收集手中的證據,如匯款記錄、銀行轉賬記錄、微信轉賬截圖等所有能夠收集到的證據,將其整理出來有利於警方立案。警方在接到報案以後會立案偵查,這時候報案人需要積極配合警方調查,爭取早日破案追回被騙的錢。
有追回的可能,但機率很低,需要受害人配合以及相關部門的重視。網路詐騙案件一般比較難破,調查取證不方便,破案時間會比較長,不利於追回受害人損失。
作為受害人,積極主動聯絡警方,提供儘可能多和詳細的助於破案的資訊,有利於儘快抓到罪犯,追回損失。若警方短時間內無進展,也不要太過於著急,耐心等待同時汲取教訓,不要再次上當受騙。
被詐騙的錢還能否要回來,取決於案件能否偵破及抓獲犯罪嫌疑人贓款贓物是否被揮霍。如果案件不能偵破或者贓款贓物被揮霍就不能要回來,否則就可以發還受害人。
【法律依據】
《刑法》第六十四條規定,犯罪分子違法所得的一切財物,應當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對被害人的合法財產,應當及時返還;違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財物,應當予以沒收。沒收的財物和罰金,一律上繳國庫,不得挪用和自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