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借貸金融局備案的意思是:
新設立的網路借貸資訊中介機構在依法完成工商登記註冊、領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後,應當於10個工作日內向工商登記註冊地地方金融監管部門申請備案登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424條規定:居間合同是居間人向委託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託人支付報酬的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426條規定: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託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報酬。
網路借貸金融局備案的意思是:
新設立的網路借貸資訊中介機構在依法完成工商登記註冊、領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後,應當於10個工作日內向工商登記註冊地地方金融監管部門申請備案登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424條規定:居間合同是居間人向委託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託人支付報酬的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426條規定: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託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報酬。
金融網路借貸存在的風險有:
1、網路交易的虛擬性,導致無法認證借貸雙方的資信狀況,容易產生欺詐和欠款不還的違約糾紛。
2、網路平臺釋出的大量放貸人資訊中,有不少是以“貸款公司”、“融資公司”等名義對外發放貸款。而事實上,必須是經國家批准的金融機構方可從事信貸融資等金融服務,擅自從事金融活動者往往會因為“非法集資”、“非法吸引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管理秩序而被追究法律責任。
3、如果貸款經由網路平臺代為發放,那麼在網路平臺疏於自律,或內部控制程式失效,或被人利用等情況下,則可能出現捏造借款資訊而非法集資的情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424條規定:居間合同是居間人向委託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託人支付報酬的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426條規定: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託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報酬。
網路借貸同樣屬於金融領域,只不過其載體是網際網路,這是一種新型借貸方式,相比傳統的銀行貸款,其申請門檻低、放款速度快。
【法律依據】
《合同法法》第二百一十一條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