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國家規定,侵入前款規定以外的計算機資訊系統或者採用其他技術手段網路賣掛最高判三年有期徒刑,法律規定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85條
【非法獲取計算機資訊系統資料、非法控制計算機資訊系統罪】違反國家規定,侵入前款規定以外的計算機資訊系統或者採用其他技術手段,獲取該計算機資訊系統中儲存、處理或者傳輸的資料,或者對該計算機資訊系統實施非法控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違反國家規定,侵入前款規定以外的計算機資訊系統或者採用其他技術手段網路賣掛最高判三年有期徒刑,法律規定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85條
【非法獲取計算機資訊系統資料、非法控制計算機資訊系統罪】違反國家規定,侵入前款規定以外的計算機資訊系統或者採用其他技術手段,獲取該計算機資訊系統中儲存、處理或者傳輸的資料,或者對該計算機資訊系統實施非法控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非法組織賣血罪的判刑:根據《刑法》第三百三十三條,非法組織他人出賣血液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以暴力、威脅方法強迫他人出賣血液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前款行為,對他人造成傷害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犯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罪,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單位犯該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二,明知他人利用資訊網路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網際網路接入、伺服器託管、網路儲存、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援,或者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