緩報疫情承擔法律責任,編造緩報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資訊網路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資訊,故意在資訊網路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據】
根據《突發事件應對法》第六十五條,違反本法規定,編造並傳播有關突發事件事態發展或者應急處置工作的虛假資訊,或者明知是有關突發事件事態發展或者應急處置工作的虛假資訊而進行傳播的,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緩報疫情承擔法律責任,編造緩報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資訊網路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資訊,故意在資訊網路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據】
根據《突發事件應對法》第六十五條,違反本法規定,編造並傳播有關突發事件事態發展或者應急處置工作的虛假資訊,或者明知是有關突發事件事態發展或者應急處置工作的虛假資訊而進行傳播的,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勞動者如果違反保密義務用人單位可以追究勞動者的責任。保密義務是指勞動者在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時,對其接觸或者可能接受到的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義務。無論是否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員工保守企業的商業秘密是其法定義務。如果勞動者違反保密義務可能需要承擔違約責任或者侵權的民事責任。如果達到法定條件可能構成商業秘密而被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智慧財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規定,在借貸關係中,僅起聯絡、介紹作用的人,對債務的履行沒有保證意思表示的,不承擔保證責任。對債務的履行確有保證意思表示的,應認定為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