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權公證的手續:
1、填寫《公證申請表》根據申請要求,用鋼筆填寫相應的《公證申請表》;
2、提交證明材料;
3、公證員稽核材料和《公證申請表》所有的證明材料齊全了,就可以將證明材料及有關申請表格交給承辦公證員,由承辦公證員予以受理。
4、領取遺產繼承公證書。
在規定的時間內,攜帶好本人的身份證明和公證費發票,領取辦理完畢的公證書。
《公證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經公證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應當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但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該項公證的除外。
繼承權公證的手續:
1、填寫《公證申請表》根據申請要求,用鋼筆填寫相應的《公證申請表》;
2、提交證明材料;
3、公證員稽核材料和《公證申請表》所有的證明材料齊全了,就可以將證明材料及有關申請表格交給承辦公證員,由承辦公證員予以受理。
4、領取遺產繼承公證書。
在規定的時間內,攜帶好本人的身份證明和公證費發票,領取辦理完畢的公證書。
《公證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經公證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應當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但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該項公證的除外。
辦理繼承公證需要的手續流程有:
1、辦理房產繼承公證先進行房屋評估:必須透過評估公司對房屋進行市值評估。評估公司會根據房屋所處的路段、坐向、樓層、樓齡等重要因素,作出專業的價格分析和樓價評估,定出準確的物業市值價格。
2、繼承公證:申請人應當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領取繼承公證書。在辦理公證時,必須提供房屋權屬人的死亡證明、合法機關出具的合法繼承人名單證明,以及原房屋權屬人立有的遺囑(如有遺囑),亦應提交遺囑原件。若部分合法繼承人自願放棄繼承權,必須出具放棄財產承諾證明。
3、房屋測繪:辦理房產繼承公證的時候需要申請人須到房地產測繪部門申請辦理房屋面積測繪或轉繪手續,領取測繪成果或者附圖,以便辦理產權登記手續。
4、繼承登記:辦理房產繼承公證的時候需要申請人持房產證、繼承公證書、房屋測繪等證明到房地產交易申請繼承登記手續。填寫《房地產產權登記申請書》,並遞交上述資料後,辦案人員將收件立案受理,並核發回執。待一切資料稽核後,即發放已更改權屬人的房產證明。
法律將此分為遺囑公證和繼承公證,遺囑公證需要提供立遺囑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本,與繼承人的身份關係證明;遺囑中財產的材料,必須是個人合法所有的。繼承公證需要提供被繼承人死亡證明,繼承人與被繼承人的親屬關係證明,被繼承人的個人生前合法財產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