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美國國會和議會是一回事,可能是翻譯用詞的問題。
2、美國的國會也叫議會分參議院和眾議院。參議院的參議員一個任期六年可連選連任,美國的參議員人數為100人每個州2名平均分配,美國的副總統為參議員院長。眾議員一個任期二年,人數為435人,是按美國州人數比例產生,可連選連任。美國參議院的參議員一般為資深的政客由於任期長,受選區利益影響較小所以對待事情比較公正。眾議院的眾議員由於任期短所以為了連任受選區利益的影響巨大,因此往往不能理智投票。
1、美國國會和議會是一回事,可能是翻譯用詞的問題。
2、美國的國會也叫議會分參議院和眾議院。參議院的參議員一個任期六年可連選連任,美國的參議員人數為100人每個州2名平均分配,美國的副總統為參議員院長。眾議員一個任期二年,人數為435人,是按美國州人數比例產生,可連選連任。美國參議院的參議員一般為資深的政客由於任期長,受選區利益影響較小所以對待事情比較公正。眾議院的眾議員由於任期短所以為了連任受選區利益的影響巨大,因此往往不能理智投票。
美國眾議院職能1、眾議院有權在沒有總統候選人取得選舉人團多數支援的情況下,推選總統。2、眾議院有彈劾總統的權利。3、眾議院有倡議歲入法案的權利。
參議院職能1、立法職能大多數法案會入國會兩院其中之一。憲法規定參議院有批准條約、批准或者拒絕批准總統提名的大使、最高法院法官,以及其他執行部門官員、在總統及下屬官員被彈劾時進行審判等職權。2、人事任命憲法規定總統僅可在得到參議院建議與認可後任命人事。須得參議院認可的政府職位包括內閣閣員、聯邦行政部門首長、大使、最高法院大法官與聯邦法院法官以及美聯儲主席。3、條約批准參議院在條約批准上也有重要的角色。憲法規定總統僅可在三分之二的參議員建議與認可後方能批准條約。4、彈劾官員法授權眾議院因“叛亂、貪汙或其他輕重罪行”而彈劾聯邦官員,並授權參議院作同樣的嘗試。
美國永久居民卡(UnitedStatesPermanentResidentCard),亦稱作綠卡(greencard),是用於證明外國人在美國境內擁有永久居民身份的一種身份證件。
綠卡持有者的合法永久居留權是由官方授予的移民福利,其中包括有條件地在美國居留與獲取工作的許可。持有者必須保持他的永久居民身份,如果該身份所需的某個條件不再滿足時,持有者將可能失掉該身份。
根據美國國籍與移民法,綠卡持有者屬於沒有美國國籍,也不具美國公民身份的外國人。但其在美國境內基本享有和本國國民一樣的待遇,不過沒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根據美國移民法,永久居民入境美國時,需使用有效的移民簽證與有效的母國護照,否則不得入境。擁有美國綠卡後,只要離開美國不超過一年,綠卡本身可以當作有效的入境移民簽證,不需去美國大使館或領事館另外申請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