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只要是正當的服完兵役的義務兵,退役以後都有光榮牌,但是不包括犯錯誤的和到了部隊逃避兵役的。
2、軍屬家庭懸掛“光榮軍屬”牌。因公犧牲軍人遺屬和病故軍人遺屬家庭懸掛“光榮之家”牌,退役軍人家庭懸掛“光榮退役軍人之家”牌。
3、光榮牌發生老化、破損等情形,懸掛物件可以提出更換申請,經縣級人民政府退役軍人事務部門核准後可以更換。更換新光榮牌前,應當上交舊光榮牌。縣級人民政府退役軍人事務部門負責集中銷燬上交的舊光榮牌。
1、只要是正當的服完兵役的義務兵,退役以後都有光榮牌,但是不包括犯錯誤的和到了部隊逃避兵役的。
2、軍屬家庭懸掛“光榮軍屬”牌。因公犧牲軍人遺屬和病故軍人遺屬家庭懸掛“光榮之家”牌,退役軍人家庭懸掛“光榮退役軍人之家”牌。
3、光榮牌發生老化、破損等情形,懸掛物件可以提出更換申請,經縣級人民政府退役軍人事務部門核准後可以更換。更換新光榮牌前,應當上交舊光榮牌。縣級人民政府退役軍人事務部門負責集中銷燬上交的舊光榮牌。
義務兵兩年後除了每月在部隊領去津貼外,還可以獲得補貼。
兵役制度:是國家關於公民參加軍隊和其他武裝組織、承擔軍事任務或在軍隊外接受軍事訓練的一項重要的軍事制度,隨著國家的出現而產生,又隨著國家的經濟情況、政治制度和軍事需要而變化。種類多,就性質而言,分為兩種義務兵役制和志願兵役制,義務兵役制又稱徵兵制,是國家利用法律形式規定公民在一定的年齡內必須服一定期限的兵役,帶有強制性。志願兵役制,又稱募兵制,是公民憑自願應招到軍隊服兵役,並與軍方簽定服役合同。
義務兵:指服義務兵役計程車
兩年義務兵退伍是沒有優待證的,但義務兵退役後,有以下安置待遇:
1、因戰、因公致殘的二等、三等革命傷殘軍人,原是城市戶口的,由原徵集地的退伍軍人安置機構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原是農業戶口的,原徵集地區有條件的,可以在企業、事業單位安排適當工作;不能安排的,按照規定增發殘廢撫卹金。
2、義務兵入伍前原是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正式職工,退伍後原則上回原單位復工復職。
3、義務兵入伍前原是學校未畢業的學生,退伍後要求繼續學習而本人又符合學習條件的,在年齡上可適當放寬。
4、退伍義務兵報考高等院校和中等專業學校,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據瞭解,優待證面向符合條件的退役軍人、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發放,是彰顯榮譽的載體、享受優待的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