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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的賭債老婆要償還嗎

老公的賭債老婆要償還嗎

  違法的債務,例如賭債、高利貸、以及偽造的債務等,妻子是不用償還的。

  另外,合法的債務中,妻子沒有簽字或追認,並且對方沒有證據證明適用於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經營的債務,妻子不用償還。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規定,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老公的婚前房屋貸款老婆要償還嗎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一方婚前所負個人債務的,債權人不得向其配偶主張權利,除非能夠證明所負債務用於婚後家庭共同生活。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規定,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我欠的賭債可以拒絕償還嗎

  賭債可以不還。因為賭博是違法的,賭博欠的債自然也就是不合法的,法律是不會保護的,因此賭債可以不還。

  符合下列條件的債權債務關係才是合法受法律保護的:

  1、利息約定符合法律規定。

  2、債權人和債務人都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借貸行為是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

  4、借條內容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不侵害第三人的合法利益,不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211條,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

  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


一方的離婚

  賭債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所謂夫妻共同債務,是指夫妻雙方因共同生活及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履行法定義務所負的債務。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41條,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

死了信用卡

  老公死了信用卡欠款不需要家屬償還,但是需要用死亡的人遺產償還相應的債務。但若是老公的信用卡欠款,用於共同生活並且是雙方共同借貸,作為夫妻共同債務,需要配偶償還。   根據2021年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規定,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    ...

的車老婆能開

  正常情況下,老公的車老婆能開。正常情況指的是,車輛有行駛證,老婆有駕駛證。   而且,不但老公的車能借給老婆開,還可以給兒子開,也可以給朋友開,只要開車的人有駕駛證即可。跟車輛在誰的名下沒有關係。   最簡單的例子:現在非常流行的共享汽車。如果說車子在誰的名下誰才能開的話,那為什麼要上共享汽車呢?   但 ...

借錢老婆不用還

  夫妻共同債務是指為滿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   老公借錢老婆是否用還要看該債務是否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如果能夠證明一方借的錢屬於其個人債務,另一方是不用還的。   是否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主要根據以下兩點:   (一)夫妻有無共同舉債的合意   (二)夫妻是否分享了債務帶來的利益   但如夫妻中的一方與 ...

是黑名單老婆可以貸款

  老公是黑名單,老婆能否貸款要分情況來看。比如說貸款買房,這是以家庭為單位的,因此老婆如果申請房貸,會因為老公上了黑名單而無法透過房貸稽核。但如果是申請個人貸款,比如說信用貸款、消費貸款等,這類貸款只需要查貸款人的徵信,因此老公是黑名單,老婆也是可以申請這類貸款的。 ...

性無能老婆能離婚

  可以離婚。丈夫性無能也就不能履行夫妻義務,多數情況是會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除非雙方都接受無性的婚姻生活。女方此時可以提出離婚。   如果雙方都同意離婚的話,可以直接協議離婚,雙方對財產分割和孩子撫養協商一致即可到戶口所在地的民政局進行登記離婚。或者雙方也可以選擇訴訟離婚。   【法律依據】   《民法典》 ...

外邊欠老婆可以不還

  老公外邊欠賭債老婆可以不還。賭債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妻子當然可以不負責償還。由於賭債屬於非法債務,是不受法律保護的,欠債的人本身也可以不用償還。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41條,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