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賭博或者吸毒所欠的債務,夫妻另一方無需返還。【法律依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二十四條規定,債權人就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夫妻一方與第三人串通,虛構債務,第三人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夫妻一方在從事賭博、吸毒等違法犯罪活動中所負債務,第三人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一方賭博或者吸毒所欠的債務,夫妻另一方無需返還。【法律依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二十四條規定,債權人就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夫妻一方與第三人串通,虛構債務,第三人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夫妻一方在從事賭博、吸毒等違法犯罪活動中所負債務,第三人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老公外邊欠賭債老婆可以不還。賭債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妻子當然可以不負責償還。由於賭債屬於非法債務,是不受法律保護的,欠債的人本身也可以不用償還。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41條,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一方在婚姻期間借高利貸欠下的債,對方是否有義務償還,還需要看該借貸的用途:如果將借來的錢用於家庭日常合理開支的,那麼就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對方有償還的義務;如果這一借款用於個人不合理的開支,如賭博、吸毒、酗酒所負債務,則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對方沒有義務予以償還。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的補充規定》第二十四條規定,債權人就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
夫妻一方與第三人串通,虛構債務,第三人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夫妻一方在從事賭博、吸毒等違法犯罪活動中所負債務,第三人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