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編制考試是指學校招聘教師的考試,考試形式分為筆試和麵試,考試內容為教育理論和專業知識兩大科目:
1、教育理論科目:包括教育學、心理學、教育心理學、新課程改革、教育法律法規、公共基礎知識;
2、專業知識科目:包括學科基礎知識、教學設計、教學實施、教學評價。
參加教師編制的要求:師範專業可以報考教師招聘的編制,非師範類學生要取得教師資格。在全國統考中,筆試必須透過教育知識與能力和綜合素質,中學的教師編制還需要專業知識的考試。
教師編制考試是指學校招聘教師的考試,考試形式分為筆試和麵試,考試內容為教育理論和專業知識兩大科目:
1、教育理論科目:包括教育學、心理學、教育心理學、新課程改革、教育法律法規、公共基礎知識;
2、專業知識科目:包括學科基礎知識、教學設計、教學實施、教學評價。
參加教師編制的要求:師範專業可以報考教師招聘的編制,非師範類學生要取得教師資格。在全國統考中,筆試必須透過教育知識與能力和綜合素質,中學的教師編制還需要專業知識的考試。
1、首先你得有相應的畢業證書。比如說你要考中學系列的教師資格證,就必須得有本科以上學歷才可以,這一項算是獲得報名資格的必須條件。
2、考試內容:考普通話,口試,成績達到二級乙等及其以上算合格考教育學和心理學,分開考試,筆試,成績各自60分以上為合格。
3、以上考試都順利透過,就進入最後一關考試:說課環節,說課內容和你所申報的學科有關,一般會提前給你一定的範圍,考試的時候就會從這些範圍裡抽籤。第四所有考核透過,就等著拿教師資格證啦!
非師範類與師範類的考試科目一樣。幼兒園:綜合素質、保教知識與能力、普通話、面試;小學:綜合素質、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普通話、面試;中學:綜合素質、教育知識與能力、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普通話、面試。
教師資格證書在我國有兩種獲得形式:一是參加國家統考,二是參加地方自主考試。兩種形式的考試模式都是筆試+面試。
國家統考地區的筆試科目與地方自主考試不同。地方自主考試筆試科目為“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育政策法規;國考即上述科目。根據規定,只有筆試和麵試都透過方可獲得教師資格證書,單科成績保留兩年。
非師範類學生要取得教師資格,必須加試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所以你準備複習參加教育部門舉辦的考試。
教師資格證的考試屬於地方考試,但可全國通用,取得了任何地方都承認。
教師資格證只是從業證書,只要你能透過2(4)門理論考試,並且取得普通話合格證書,然後申請自己想要教的科目,那需要個試講,通過後,還要參加體檢,體檢合格後就可以得到你想要的專業資格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