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規定機動車駕駛培訓教練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理論教練員:具有2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駕駛操作教練員:年齡不超過60週歲;道路客貨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培訓教練員:具有2年以上從事普通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的教學經歷,且近2年無不良的教學記錄;危險貨物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培訓教練員:具有2年以上化工及相關專業的教學經歷,且近2年無不良的教學記錄。
根據《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規定機動車駕駛培訓教練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理論教練員:具有2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駕駛操作教練員:年齡不超過60週歲;道路客貨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培訓教練員:具有2年以上從事普通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的教學經歷,且近2年無不良的教學記錄;危險貨物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培訓教練員:具有2年以上化工及相關專業的教學經歷,且近2年無不良的教學記錄。
1、 小型汽車駕駛操作教練員具有5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且有三年以上駕駛小型汽車經歷;
2、 低速汽車教練員具有5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且有三年以上駕駛低速汽車經歷;
3、 其他教練車的駕駛操作教練員具有5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且有四年以上駕駛相應車輛經歷;
4、 年齡不超過60週歲;
5、 具有汽車及相關專業中專或者高中以上學歷;
6、 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規、駕駛理論、機動車構造、交通安全心理學和應急駕駛基本知識,熟悉車輛維護和常見故障診斷、車輛環保和節約能源有關知識,具備駕駛要領講解、駕駛動作示範指導駕駛教學能力。
出租汽車駕駛員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有本市城鎮戶口或有效期內的暫住證;
3、身心健康、無傳染性疾病;
4、18週歲以上,男性年齡在60週歲以下,女性年齡在55週歲以下;
5、具有初中畢業文化以上程度;
6、本市公安部門核發的C1以上的機動車駕駛證並有三年以上的駕齡,無特大交通責任事故記錄。
申辦出租汽車駕駛員服務資格應向管理部門提供的證明材料:
1、本市城市出租汽車駕駛員服務資格證申領表;
2、機動車駕駛證原件、影印件、無特大交通事故責任記錄證明;
3、初中畢業以上的文憑原件及影印件;
4、道路運輸資格從業資格證件原件及影印件;
5、由衛生醫療機構出具的無傳染性疾病的身體健康證明;
6、本人身份證影印件及近期彩色照片3張(1寸);
7、主駕提交與公司所簽訂的合作經營承包合同書或公司化經營承包合同書;副駕提交與車主的聘用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