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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侵佔必須是本單位的財產嗎

職務侵佔必須是本單位的財產嗎

  職務侵佔不一定是本單位的財產。除本單位的外,利用職權或方便條侵佔與本單位有關係的單位的財產的也定為職務侵佔罪。職務侵佔罪的認定,並不是單純涉及“本單位財物”,而是全面考量犯罪方式是否與職務有關,是否利用了“職務便利”的這一特徵。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條、第三百八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職務侵佔達成調解能撤案嗎

  職務侵佔達成調解,公安如果還沒有掌握確切有犯罪事實證據,案件還沒有到檢察院,可以撤案。構成刑事犯罪,如果立案屬於公訴案件,不能撤案。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條、第三百八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職務侵佔罪經偵管轄嗎

  植物侵佔罪經偵管轄。職務侵佔罪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騙取、竊取或以其他手段佔有本單位數額較大的財物的行為。

  【法律依據】

  《刑法》第271條,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條、第三百八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職務侵佔罪是持續犯

  職務侵佔罪不是持續犯。職務侵佔罪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行為。   持續犯也叫繼續犯,是指作用於同一物件的一個犯罪行為從著手實行到行為終了犯罪行為與不法狀態在一定時間內同時處於繼續狀態的犯罪。   【法律依據】   根據《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 ...

職務侵佔罪存在未遂狀態

  職務侵佔罪是存在未遂狀態的。【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規定,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 ...

職務侵佔罪要被拘留

  依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符合刑事拘留條件的,公安機關可以對職務侵佔罪的犯罪嫌疑人實施刑事拘留措施。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條:公安機關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   (二)被害 ...

etc登出必須人手機號島城

  不一定要本人手機號碼登出。如果本人沒時間去登出,可以寫個委託書,然後把你的身份證給代辦人,代辦人再帶著自己的身份證去ETC營業廳就可以辦理登出業務了。   登出流程:   1、etc異地登出的流程是一樣的。   2、需要帶上身份證、行駛證、駕駛證。   3、ETC繫結的銀行卡、ETC通行卡、OBU裝置。 ...

職務侵佔罪屬於經濟犯罪

  1、職務侵佔罪是對公司或者其他合法單位的財產進行侵佔,是侵犯財產權利的犯罪,所以是屬於經濟犯罪。   2、《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 【職務侵佔罪;貪汙罪】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 ...

職務侵佔全額退款有罰金

  職務侵佔全額退款有罰金。罰金是刑罰的一種,罰金是交給國家規定的機關的,與歸還侵佔的款項無關,也就是說罰金要繳納,侵佔的款項也要還回去。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 ...

離婚必須要分割財產

  夫妻離婚時,有關財產分割的問題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起訴請求人民法院進行分割。離婚時未處理的財產,離婚後仍可要求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十八條也規定:離婚後,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財產未處理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分割的,經審查該財產確屬離婚時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財產,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分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