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務犯罪一般會分為貪汙賄賂罪、瀆職罪以及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罪。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條【貪汙罪】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佔有公共財物的,是貪汙罪。
受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委託管理、經營國有財產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佔有國有財物的,以貪汙論。
與前兩款所列人員勾結,夥同貪汙的,以共犯論處。
職務犯罪一般會分為貪汙賄賂罪、瀆職罪以及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罪。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條【貪汙罪】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佔有公共財物的,是貪汙罪。
受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委託管理、經營國有財產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佔有國有財物的,以貪汙論。
與前兩款所列人員勾結,夥同貪汙的,以共犯論處。
擔保債權的相應法律規定:
(1)保證人向債權人保證債務人履行債務,債務人不履行債務的,按照約定由保證人履行或者承擔連帶責任;保證人履行債務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2)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財產作為抵押物。債務人不履行債務的,債權人有權依照法律的規定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變賣抵押物的價款優先得到受償。
(3)當事人一方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可以向對方給付定金。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的,無權要求返回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
(4)按照合同的約定一方佔有對方的財產,對方不按照合同給付應付款,超過約定期限的,佔有人有權留置該財產,依照法律的規定以留置財產折價或者以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得到償還。
【法律依據】
《擔保法》第十八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範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1、中國的土壤發生型別可概括為紅壤、棕壤、褐土、黑土、慄鈣土、漠土、潮土(包括砂姜黑土)、灌淤土、水稻土、溼土(草甸、沼澤土)、鹽鹼土、巖性土和高山土等系列。
2、黑土:大興安嶺中南段山地的東西兩側,東北松嫩平原的中部和松花江、遼河的分水嶺地區。溫帶半溼潤大陸性氣候。年平均氣溫零下3攝氏度~3攝氏度,年降水量350~500毫米。植被為產草量最高的溫帶草原和草甸草原。腐殖質含量最為豐富,腐殖質層厚度大,土壤顏色以黑色為主,呈中性至微鹼性反應,鈣、鎂、鉀、鈉等無機養分也較多,土壤肥力高。
3、磚紅壤:海南島、雷州半島、西雙版納和臺灣島南部,大致位於北緯22度以南地區。熱帶季風氣候。年平均氣溫為23~26攝氏度,年平均降水量為1600~2000毫米。植被為熱帶季雨林。風化淋溶作用強烈,易溶性無機養分大量流失,鐵、鋁殘留在土中,顏色發紅。土層深厚,質地粘重,肥力差,呈酸性至強酸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