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職稱不同。
藥劑師是職業技能等級職稱,而執業藥師是職業資格准入職稱。
2、等級不同。
藥劑師是個統稱,藥劑人員按職稱由低到高分為:藥士、藥師、主管藥師、副主任藥師、主任藥師。藥士只有調配處方的資格,藥師及以上才具備稽核處方和發藥的資格。
執業藥師是藥劑人員的執業准入資格,經過全國統一考試獲取,需每年培訓考試再註冊方有效,註冊單位是唯一的。對於在醫療機構工作的藥劑人員,需取得由當地衛生廳頒發的對應本人職稱的資格證書方可上崗,對於藥品零售企業,必須有在
1、職稱不同。
藥劑師是職業技能等級職稱,而執業藥師是職業資格准入職稱。
2、等級不同。
藥劑師是個統稱,藥劑人員按職稱由低到高分為:藥士、藥師、主管藥師、副主任藥師、主任藥師。藥士只有調配處方的資格,藥師及以上才具備稽核處方和發藥的資格。
執業藥師是藥劑人員的執業准入資格,經過全國統一考試獲取,需每年培訓考試再註冊方有效,註冊單位是唯一的。對於在醫療機構工作的藥劑人員,需取得由當地衛生廳頒發的對應本人職稱的資格證書方可上崗,對於藥品零售企業,必須有在
藥師是不同於執業藥師的,前者是服務型的,後者則有強制性要求。也就是說,藥師只是服務型的職稱,執業藥師則是有強制性要求的職業資格。藥師和執業藥師的具體區別如下:
1、概念不同:
執業藥師是說明具有從事藥劑專業的資格,藥師職稱是說明具有從事本專業的技術水平。
2、認證部門不同:
執業藥師由藥監局認可,藥師職稱由衛生部認可。
3、面向物件不同:
執業藥師面向物件主要是社會藥店和製藥企業;藥師主要物件是醫院藥房和藥品檢驗所等單位。
執業藥師是指經全國統一考試合格,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證書》並經註冊,在藥品生產、經營、使用和其他需要提供藥學服務的單位中執業的藥學技術人員。而執業醫師是指具有醫師執業證及其級別為執業醫師且實際從事醫療、預防保健工作的人員。
執業藥師是資格類考試,實行全國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的考試製度。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國家藥監局負責組織擬定考試科目和考試大綱、建立試題庫、組織命審題工作,提出考試合格標準建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負責組織審定考試科目、考試大綱,會同國家藥監局對考試工作進行監督、指導並確定合格標準。
醫師資格考試的性質是行業准入考試,是評價申請醫師資格者是否具備從事醫師工作所必須的專業知識與技能的考試。醫師資格考試分實踐技能考試和醫學綜合筆試兩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