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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藥師和執業藥師有什麼區別

職業藥師和執業藥師有什麼區別

  1、職稱不同。

  藥劑師是職業技能等級職稱,而執業藥師是職業資格准入職稱。

  2、等級不同。

  藥劑師是個統稱,藥劑人員按職稱由低到高分為:藥士、藥師、主管藥師、副主任藥師、主任藥師。藥士只有調配處方的資格,藥師及以上才具備稽核處方和發藥的資格。

  執業藥師是藥劑人員的執業准入資格,經過全國統一考試獲取,需每年培訓考試再註冊方有效,註冊單位是唯一的。對於在醫療機構工作的藥劑人員,需取得由當地衛生廳頒發的對應本人職稱的資格證書方可上崗,對於藥品零售企業,必須有在

藥師和執業藥師有什麼區別

  藥師是不同於執業藥師的,前者是服務型的,後者則有強制性要求。也就是說,藥師只是服務型的職稱,執業藥師則是有強制性要求的職業資格。藥師和執業藥師的具體區別如下:

  1、概念不同:

  執業藥師是說明具有從事藥劑專業的資格,藥師職稱是說明具有從事本專業的技術水平。

  2、認證部門不同:

  執業藥師由藥監局認可,藥師職稱由衛生部認可。

  3、面向物件不同:

  執業藥師面向物件主要是社會藥店和製藥企業;藥師主要物件是醫院藥房和藥品檢驗所等單位。

執業藥師和執業醫師的區別

  執業藥師是指經全國統一考試合格,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證書》並經註冊,在藥品生產、經營、使用和其他需要提供藥學服務的單位中執業的藥學技術人員。而執業醫師是指具有醫師執業證及其級別為執業醫師且實際從事醫療、預防保健工作的人員。

  執業藥師是資格類考試,實行全國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的考試製度。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國家藥監局負責組織擬定考試科目和考試大綱、建立試題庫、組織命審題工作,提出考試合格標準建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負責組織審定考試科目、考試大綱,會同國家藥監局對考試工作進行監督、指導並確定合格標準。

  醫師資格考試的性質是行業准入考試,是評價申請醫師資格者是否具備從事醫師工作所必須的專業知識與技能的考試。醫師資格考試分實踐技能考試和醫學綜合筆試兩部分。


職業資格證職稱證區別

  1、發證機構不同:國家職業資格證書是由國家勞動部頒發,技術職稱是由國家人事部頒發。   2、表明的意思不同:職業資格是表明從事某一職業的前置條件。職稱的意思,是職務的名稱。我國的專業技術職稱制度是按照人事管理模式而建立的一種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制度。   3、等級及級別劃分的不同: 我國國家職業資格證書採取等 ...

藥師執業藥師什麼區別

  1、在取證方面:執業藥師要高一個層次,執業藥師是國家統一考試,全國範圍都承認。藥師證只是在省藥監局組織考試,只有省內承認。   2、在認證方面:執業藥師是從業資格。執業藥師是指經全國統一考試合格,取得《執業藥師資格證書》並經註冊登記取得《執業藥師註冊證》,在藥品生產、經營、使用單位中執業的藥學技術人員。藥 ...

執業藥師從業藥師什麼區別

  執業藥師:即同時具有執業藥師資格證書和執業藥師註冊證,並在藥品生產、流通、使用單位執業的藥學技術人員。從業藥師:沒有明確定義,是執業藥師的一種補充。為彌補執業藥師數量的不足,在繼續大力推行執業藥師資格制度的同時,近一段時期內在藥品經營企業實行從業藥師資格認定工作是非常必要的。藥劑師是行政主管部門認證的崗位 ...

執業西藥藥師執業中藥藥師區別

  1、方向和範圍不同:執業西藥師可以從事與西藥有關的工作,執業中藥師可以從事與中藥有關的工作。   2、考試的科目不同:執業西藥師考試科目有藥事管理與法規、藥學專業知識(一)、藥學專業知識(二)、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執業中藥師考試科目有藥事管理與法規、中藥學專業知識(一)、中藥學專業知識(二)、中藥學綜合知 ...

請問執業藥師資格藥師區別

  1、執業藥師是負責提供藥物知識及藥事服務的專業人員,藥劑師負責稽核醫生所處方的數種藥物中有否出現藥物相互作用,並根據病人的病歷、醫生的診斷,為病人建議最適合他們的藥物劑型、劑量,同一時間,他們亦會教導病人服用藥物時要注意的事項和服用方法;   2、資格藥師是衛生部和人社部共管的專業技術職稱藥師。 ...

職業教育普通教育什麼區別

  職業教育和普通教育區別:職業教育以直接培養回和提高勞動者的職業技能為目答的,其目標是使受培訓者成為一定勞動領域的專門人才,以滿足現代社會職業和勞動力供求雙方的需要,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和專業性;而普通教育是以提高受教育者的基礎文化水平為目標的,具有基礎性和普及性。   職業教育是一種以勞動者為特定物件的人力資 ...

執業醫師執業藥師哪個好考

  根據自己的專業來定執業醫師和執業藥師哪個好考,相對來說執業醫師好考,但一年必須透過;執業藥師兩年過四科即可透過。   一、執業醫師:   1、執業醫師,指具有醫師執業證,且級別為執業醫師,實際從事醫療、預防保健工作的人員;   2、執業醫師應當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和醫療執業水平,發揚人道主義精神,履行防病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