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人或受害人家屬,可以向事故發生地交通警察大隊報案,或受害人家屬也可以打122交通事故報警電話。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規定:發生交通事故後當事人逃逸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責任。
受害人或受害人家屬,可以向事故發生地交通警察大隊報案,或受害人家屬也可以打122交通事故報警電話。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規定:發生交通事故後當事人逃逸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責任。
會通知的。發生交通事故肇事逃逸,交警機關是交通肇事逃逸查緝的主管單位。受害人或受害人家屬,可以向事故發生地交通警察大隊報案,或受害人家屬也可以打交通事故報警電話。由交警部門制定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緝預案。由交警部門制定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緝預案。或受害人家屬也可以透過事故發生地的群眾查詢線索。或者周邊的商店商場安裝的攝像頭有沒有拍到事故發時的線索。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發生交通事故後當事人逃逸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責任。這裡所說"責任"是指民事責任,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賠償責任.法律將該責任確定為推定過錯責任.由於當事人逃逸導致事故現場遭到破壞,使交管部門對事故責任難以認定,首先推定其有過錯,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若其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才可減輕其責任,這方面也加重了逃逸人的舉證責任。
依據我國刑法的規定,交通肇事逃逸構成犯罪的,是受追訴時效限制的,但公安機關立案的,不受追訴時效限制。
在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立案偵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後,逃避偵查或者審判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訴期限內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應當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
【法律依據】
《刑法》第八十七條,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一)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
如果二十年以後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