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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責任有哪些

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大會有哪些職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十八條: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決定有關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

  (三)審議批准董事會的報告;

  (四)審議批准監事會或者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六)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

  (八)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九)對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責任是什麼

  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應當承擔下列責任:1、費用承擔責任。即對設立活動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負連帶責任。2、返還股款責任在募集設立股份有限公司過程中,如果認股人已認購併繳足了所認購的股款,而公司不能成立時,認股人必然會遭受損失,而在公司設立過程中,設立行為主要是由發起人作出的,因此,發起人對認股人因公司不能成立所受的損失,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3、損害賠償責任。發起人對因自己的過失而給設立中的公司造成的損害承擔賠償義務。

  法律依據:

  根據《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應當承擔下列責任:

  (一)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負連帶責任;

  (二)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認股人已繳納的股款,負返還股款並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的連帶責任;

  (三)在公司設立過程中,由於發起人的過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損害的,應當對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責任有哪些

  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應當承擔下列責任:

  1、費用承擔責

  2、返還股款責任

  3、損害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94條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應當承擔下列責任:

  (一)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負連帶責任;

  (二)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認股人已繳納的股款,負返還股款並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的連帶責任;

  (三)在公司設立過程中,由於發起人的過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損害的,應當對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哪些責任

  根據《公司法》第94條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應當承擔下列責任:   (一)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負連帶責任;   (二)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認股人已繳納的股款,負返還股款並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的連帶責任;   (三)在公司設立過程中,由於發起人的過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損害的,應當對公 ...

隱蔽工程質量責任哪些

  隱蔽工程致使建設工程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承擔返工責任,要求賠償停工、窩工等損失。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二百七十八條的規定,隱蔽工程在隱蔽以前,承包人應當通知發包人檢查。發包人沒有及時檢查的,承包人可以順延工程日期,並有權要求賠償停工、窩工等損失。 ...

納稅人的法律責任哪些

  納稅人的法律責任有:   一、依法進行稅務登記的義務   二、依法設定賬簿、保管賬簿和有關資料以及依法開具、使用、取得和保管發票的義務   三、財務會計制度和會計核算軟體備案的義務   四、按照規定安裝、使用稅控裝置的義務   五、按時、如實申報的義務   六、按時繳納稅款的義務   七、代扣、代收稅款的 ...

刑事責任哪些解決的方式

  (1)定罪判刑方式。即對犯罪人在作出有罪判決的同時予以刑事制裁即適用刑罰。這是解決刑事責任最常見、最基本的方式。   (2)定罪免刑方式。即確定有罪但免除刑罰處罰。免除處罰,決不意味著行為人的刑事責任不存在,而是在確定行為人的行為構成犯罪、應負刑事責任的前提下,以免除刑罰處罰的方式解決行為人的刑事責任問題 ...

單位剋扣工資的法律責任哪些

  單位剋扣工資的應承擔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金賠償金的法律責任。   《勞動合同法》第85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 ...

共犯的刑事責任哪些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犯的刑事責任有以下幾種情形:   1、(1)對於組織、領導犯罪集團進行犯罪活動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團所犯的全部罪行處罰,包括對集團成員按該集團犯罪計劃所犯的全部罪行承擔刑事責任。但首要分子對於集團成員超出集團犯罪計劃所實施的罪行,不承擔刑事責任。(2)對於犯罪集團的首要分 ...

虛假出資減資的法律責任哪些

  虛假出資減資的法律責任有:   司發起人、股東違反《公司法》的規定未交付貨幣、實物或者未轉移財產權,虛假出資,數額巨大、後果嚴重或者其他嚴重情節的,構成虛假出資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虛假出資金額或者抽逃出資金額2%以上10%以下罰金。   【法律依據】   根據《刑法》第159條,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