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大股東透過減持來彌補上市公司的漏洞,或者對上市公司的未來不是很看好的情況下進行減持,則會是一種利空訊息。
2、如果大股東認為公司的股價被高估了,具有較大的泡沫,進行減持操作,則可能會是一種利空訊息。
3、如果股東進行減持純粹是一種套現的行為,則可能會是一種利空訊息。
4、如果該股流通盤比較大,大型機構或者國資產股比較多,前期股價上漲的幅度不是很大,進行少量的減持對該股產生的利空影響比較小;透過減持來進行員工股票激勵、或者投入產業創新,則有可能是一種利好訊息。
1、如果大股東透過減持來彌補上市公司的漏洞,或者對上市公司的未來不是很看好的情況下進行減持,則會是一種利空訊息。
2、如果大股東認為公司的股價被高估了,具有較大的泡沫,進行減持操作,則可能會是一種利空訊息。
3、如果股東進行減持純粹是一種套現的行為,則可能會是一種利空訊息。
4、如果該股流通盤比較大,大型機構或者國資產股比較多,前期股價上漲的幅度不是很大,進行少量的減持對該股產生的利空影響比較小;透過減持來進行員工股票激勵、或者投入產業創新,則有可能是一種利好訊息。
如果股東大量減持,那麼股價在近期可能成為很長時間都無法超越的高點了,這對於股票的股價會有非常明顯的打壓。股東減持的股票籌碼一旦被市場所消納,且股價再度積極走高,那麼極有可能強化股市市場的牛市氛圍。
我國在建立股票市場伊始,基於對上市公司流通股比例過高會使國家失去企業控股權的擔心,精心設計了國家股、法人股、公眾股和外資股並行的股權結構。其中公眾股、外資股為流通股,國家股、法人股為非流通股,這種股權結構曾在一定意義上促進了股市的形成和發展。但隨著時間的推移,這種股權結構已日益顯露出其弊端。在中共中央十五屆四中全會上,首次明確提出“選擇一些信譽好、發展潛力大的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在不影響國家控股的前提下,適當減持部分國有股,所得資金用於國有企業改革和發展”。
科創企業高度依賴創始人以及核心技術團隊,未來發展具有不確定性,需要保持股權結構的相對穩定,保障公司的持續發展,所以科創板設定了更加合理的股份減持制度。
具體規則如下:1、保持控制權和技術團隊穩定。
2、對尚未盈利公司股東減持作出限制。
3、最佳化股份減持方式。
4、為創投基金等其他股東提供更為靈活的減持方式。
5、強化減持資訊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