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需要融資的企業諮詢融資相關事項,準備融資所需資料。
2、融資企業與投資機構機構進行聯絡。
3、雙方商議融資的金額、預期年化利率、期限等相關事宜並達成協議。
4、簽訂股權質押融資合同。
5、投融資雙方帶上相關資料到證券登記公司辦理股權質押登記手續。
6、出借方在合同約定期間內發放資金。
1、需要融資的企業諮詢融資相關事項,準備融資所需資料。
2、融資企業與投資機構機構進行聯絡。
3、雙方商議融資的金額、預期年化利率、期限等相關事宜並達成協議。
4、簽訂股權質押融資合同。
5、投融資雙方帶上相關資料到證券登記公司辦理股權質押登記手續。
6、出借方在合同約定期間內發放資金。
股權質押類信託的風險主要有兩方面,一個是股權質押比例過高,也就是說抵押出去的股份佔全部股份的比例過高,代表企業如海航系和超日太陽這種幾乎將全部股權質押出去的信託產品。
另外一種是質押率高,也就是說相對專案方的融資總金額與質押股票市值的比例高,當股價下跌,股東沒有辦法追加質押股票,投資者的本金和收益兌付出現問題。在業內,一般情況下質押率在50%以下是比較安全的。
事實上,股權質押類信託的最大風險就在於質押的股權出現貶值,對此,信託公司一般會按照一個折扣比例來進行估值。
法律依據:
《擔保法》第七十八條
以依法可以轉讓的股票出質的,出質人與質權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並向證券登記機構辦理出質登記。質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股票出質後,不得轉讓,但經出質人與質權人協商同意的可以轉讓。出質人轉讓股票所得的價款應當向質權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向與質權人約定的第三人提存。以有限責任公司的股份出質的,適用公司法股份轉讓的有關規定。質押合同自股份出質記載於股東名冊之日起生效。
1、交易風險:作為交易物件的信託產品公司還不上錢了,怎麼辦?這也是信託產品無法控制的風險之一。並不是說受託人當初選定的交易物件當初的資產無法進行還款,而是交易物件公司在運營過程中受不可抗力或其他突發狀況導致公司或資產價值猛跌,最後無法還款。
2、道德風險:信託產品公司受託人的道德風險無法控制。雖然【信託法】和【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都多少限制了受託人不得利用信託財產為自己謀利,只能起到誠信管理的義務,但因為外部監督缺失道德原因,還是不乏一些鋌而走險的受託人挪用信託財產資金為自己或公司進行投資,甚至將投資的產品風險匯入了信託產品。
3、擔保風險:信託產品公司的擔保風險很多時候是不可控的,這是由市場機制決定的。如果信託產品公司用土地抵押,但土地價格因為市場波動減值;還有用應收賬款抵押,但債務人跑路到其他國家去了;股權抵押在高位,行業預冷縮水等等。
4、其他風險:信託產品的其他風險也是存在的,例如國家的法律政策變動,市場行情劇烈波動等等。合格的信託產品在信託合同裡都會有較為嚴格的風控條款設定。
信託產品在安全上來說對比炒股、P2P或P2B、商業房地產專案來說安全性更高一些。但有些風險是所有投資理財都無法避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