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質押不一定是債權,其股權質押擔保的債權主要由雙方合同中的約定而定。
根據《擔保法》第67條規定,質押擔保的範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質物保管費用和實現質權的費用。
根據《擔保法》的規定,以依法可以轉讓的股票出質的,出質人與質權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並向證券登記機構辦理出質登記。質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以有限責任公司的股份出質的,適用公司法股份轉讓的有關規定。質押合同自股份出質記載於股東名冊之日起生效。
股權質押也可以是關聯交易的一種形式,但並不是所有股權質押都是屬於關聯交易,需要符合關聯交易的構成要件才屬於關聯交易。
《企業會計準則——關聯方關係及其交易的披露》中對關聯交易行為的例子進行了列舉:(1)購買或銷售商品;(2)購買或銷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資產;(3)提供或接受勞務;(4)代理;(5)租賃;(6)提供資金(包括以現金或實物形式的貸款或權益性資金);(7)擔保和抵押;(8)管理方面的合同;(9)研究與開發專案的轉移;(10)許可協議;(11)關鍵管理人員報酬。
1、股權質押一般是有擔保期限的,股權質押的擔保期限應該由出質人與質權人在擔保合同中約定。
2、《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六十四條出質人和質權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質押合同。質押合同自質物移交於質權人佔有時生效。
股權質押執行財產不可以,可以拍賣股權。
根據《擔保法》規定,以依法可以轉讓的股票出質的,出質人與質權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並向證券登記機構辦理出質登記。質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以有限責任公司的股份出質的,適用公司法股份轉讓的有關規定。質押合同自股份出質記載於股東名冊之日起生效。 ...
股權質押未辦理登記沒有效力,根據《擔保法》第七十八條,以依法可以轉讓的股票出質的,出質人與質權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並向證券登記機構辦理出質登記。質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另外,根據《物權法》第二百二十六條,以基金份額、股權出質的,當事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以基金份額、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登記的股權出質的, ...
股權質押需要評估,股權質押評估的方法有:
1、按照工商註冊登記時的出資額確定,也稱原值確認法;
2、按照目標公司的淨資產數額確定,也稱資產淨值確認法;
3、按照目標公司的淨利潤數額確定;
4、按照目標公司的盈利能力或者收益率確定;
5、按照審計、評估機構作出的價格確定。
根據《擔保 ...
公司的債權人同意,雙方達成合意,公司的債權人可以將自己對公司的債權轉化為對公司的股權。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七十一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 ...
股權質權的實現須質權有效存在,須債權清償期滿而未受清償,禁止流質,實現的方式是根據《擔保法》第71條規定,質權實現的方式有三種,即折價、變賣、拍賣。
程式是以出資出質的,在折價、變賣、拍賣時,應通知公司,由公司通知其他股東,其他股東可在同等條件下行使優先購買權;因股權質權的實現而使股權發生轉讓後,應進 ...
企業以股權作為出質的權利為債務提供擔保的,是屬於企業常用的股權融資的方式之一。
《擔保法》第七十八條規定,以依法可以轉讓的股票出質的,出質人與質權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並向證券登記機構辦理出質登記。質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
1、股東向作為債權人的同一公司中的其他股東以股權設質,不受限制;
2、股東向同一公司股東以外的債權人以股權設質,必須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而且該同意必須以書面形式即股東會議決議的形式作成;
3、如果過半數的股東不同意,又不購買該出質的股權,則視為同意出質。
《公司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規定,有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