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透過相關資料的學習提升對品質的認知,確保出售的產品在有效期限內並符合標準要求。
2、正確使用生產計劃控制表和產品存量控制表,依據現場客流狀況及產品銷售量的波動,即使調整叫制量,確保產品正常供應。
3、在執行總配控制工作時,根據不同狀況主動與值班經理、櫃檯經理、總配櫃檯及廚房員工進行溝通以達到良好的品質控制及帶動工作站氣氛。
4、監督並捍衛產品品質及員工操作標準。
5、維持工作站清潔。
1、透過相關資料的學習提升對品質的認知,確保出售的產品在有效期限內並符合標準要求。
2、正確使用生產計劃控制表和產品存量控制表,依據現場客流狀況及產品銷售量的波動,即使調整叫制量,確保產品正常供應。
3、在執行總配控制工作時,根據不同狀況主動與值班經理、櫃檯經理、總配櫃檯及廚房員工進行溝通以達到良好的品質控制及帶動工作站氣氛。
4、監督並捍衛產品品質及員工操作標準。
5、維持工作站清潔。
肯德基組長的職責如下:
1、給總配工作站的員工分配工作任務,督促員工各司其職;
2、清潔任務和第二工作站;
3、負責與廚房和前臺的溝通,必要時可以代替KIC下烹炸口令;
4、決定著總配這裡斷貨淤貨與否,就是根據後臺電腦上的一系列數字,決定下一個時段的出貨量,
5、當產品快到保質期時要提醒前臺促銷;
6、根據每半個小時變化的千次來決定選取哪個檔的數字。
儘管法律未寫明要求食品企業主動公佈自檢結果的條文,但法律對於消費者知情權的保護,可謂非常明確。
針對隱瞞六和雞產品抗生素殘留不合格一事,12月29日,百勝旗下肯德基官網公佈一份說明,表示道歉。說明稱,“速生雞”事件中,百勝沒有“瞞報”意圖,原因是“目前中國相關法律、法規沒有規定要求企業向政府呈報自檢結果和向社會披露自檢結果”。
一方面對公眾道歉,一方面卻將自身的責任撇得一乾二淨,肯德基的“卸責式”道歉,有多少誠意可言?
然而,所謂“目前中國相關法律、法規沒有規定要求企業向政府呈報自檢結果和向社會披露自檢結果”,這樣的說法真的能成立?
且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這意味著,民眾消費肯德基產品,對於肯德基產品的安全性,享有知情的權利。當肯德基雞肉原料出現抗生素超標,這已危害到消費者的健康,對此,肯德基有責任對大眾作出公開說明,而不是隻在內部“滅火”。
而《食品召回管理規定》更提出,可能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的不安全食品,食品生產者當立即停止生產,召回售出的食品,並通知消費者。抗生素超標的雞肉製品明顯是不安全的,可肯德基為何視食品召回的法律規定為無物,將消費者矇在鼓裡?
可見,儘管法律未寫明要求食品企業主動公佈自檢結果的條文,但法律對於消費者的知情權的保護,可謂非常明確。肯德基拿法律作為卸責的防護盾,顯然難以服眾。
其實,拋開法律不議,僅以商業經營中最基本的誠信而言,肯德基的行為也觸犯了底線。作為跨國食品公司,相信肯德基不會不知道,對於食品安全,嚴格自律、主動承擔是一個跨國食品公司應具備的基本品質。
2009年,食品巨頭卡夫生產的開心果被疑沙門氏菌汙染,雖只有兩例報告,且只是病人自述,並未得到確認是由開心果導致,但卡夫公司卻立刻宣佈召回100萬磅開心果,同時數百種含有開心果的卡夫產品也被召回。
知名食品企業在發覺隱患後沒有佯裝不知,粉飾太平,坐等監管部門發話,而是本著對消費者健康負責,以苛刻的標準要求自己,以最大的坦誠面對公眾。這樣的例子,在國外可謂比比皆是,對此,肯德基恐怕不會陌生。
“卸責式”道歉,無疑是一種失敗的危機公關,它不僅撫平不了公眾的不滿,更加深了更多人對肯德基食品安全的質疑和擔心,逼著更多消費者用腳投票。藉此事,也給立法部門提個醒,維護消費者對於食品安全的知情權,法律須更明晰。例如應建立食品檢驗機構報告制度,規定檢驗機構在為企業做食品檢測時,發現問題必須立刻向監管部門報告,向社會公開,如此才能避免企業隱瞞問題自檢產品的事情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