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胎兒可以做親子鑑定,這主要來判定是不是生物學的父親。
2、關於親子鑑定的原理,就是透過遺傳學、分子生物學的現代醫學辦法,來判斷胎兒的遺傳物質,就是DNA與母親、父親的DNA的差異來判斷,是不是孩子的父親。
3、可以在懷孕16周到18周後,藉助羊水穿刺獲得羊水裡胎兒的脫落細胞,透過一些檢查查出胎兒的遺傳物質,這時測的資料相對準些。
4、親子鑑定是需要合理合法的,並不是說想做親子鑑定隨時就可以做的,要履行對應的法律流程才可進行正常親子鑑定。
1、胎兒可以做親子鑑定,這主要來判定是不是生物學的父親。
2、關於親子鑑定的原理,就是透過遺傳學、分子生物學的現代醫學辦法,來判斷胎兒的遺傳物質,就是DNA與母親、父親的DNA的差異來判斷,是不是孩子的父親。
3、可以在懷孕16周到18周後,藉助羊水穿刺獲得羊水裡胎兒的脫落細胞,透過一些檢查查出胎兒的遺傳物質,這時測的資料相對準些。
4、親子鑑定是需要合理合法的,並不是說想做親子鑑定隨時就可以做的,要履行對應的法律流程才可進行正常親子鑑定。
不一定的,如果有醫院給出的出生證明就不用做親子鑑定,沒有的話就需要做親子鑑定。
上戶口需要做親子鑑定的詳細情況如下:
1、無出生證。因種種原因,孩子沒有在有婦產科資質的醫院出生,或沒有在醫院出生,因而沒有規範的出生證,上戶口時就需要做親子鑑定。或已有出生證,但出生證上父母的名字和身份證、戶口本上名字不一致,需要親子鑑定證明。
2、因孩子被拐賣、遺失後又透過各種途徑找回,戶口需要和親生父母上到一起,而需要親子鑑定報告書證明。
3、未婚生育,現有法定證件無法證明孩子的親生父母關係。
4、棄兒回家上戶。孩子被抱養出去,又需領養回來,或因躲避計劃生育,孩子戶口上在他人名下需要轉到親生父母名下,需要做親子鑑定。
5、部門特殊規定,因某些部門在招工、招干時,因怕其他行業人員進入特殊行業,在招工招干時需要本行業父母和孩子做親子關係證明。
6、領養的孩子上戶,需要證明孩子與養父母並非親生關係。
在孕期有些孕婦有需求需要做胎兒的親子鑑定主要的辦法包括以下兩種:
1、就是無創親子鑑定,它的原理也就是透過抽取孕婦的外周血來提取胎兒的DNA,把這種DNA和男性的DNA來進行比對,判斷胎兒到底是誰的孩子,這種的準確性能夠達到99%。
2、就是針對第一個方面的無創親子鑑定而說的有創的親子鑑定,這個有創一般是指羊水穿刺,因為透過羊水穿刺提取羊水,提取羊水當中的脫落細胞,把脫落細胞當中的DNA與男性的DNA進行比對,判斷胎兒是誰的,這個檢查的準確性也是和無創親子鑑定差不多的,接近於百分之百。這兩個檢查的孕期都是可以用於做胎兒親子鑑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