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車主攜帶行駛證原件及影印件、車輛登記證書、車主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到機動車回收企業辦理報廢。領取並填寫《機動車停駛、復駛/登出登記申請表》。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4條,國家實行機動車強制報廢制度,根據機動車的安全技術狀況和不同用途,規定不同的報廢標準。應當報廢的機動車必須及時辦理登出登記。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不得上道路行駛。報廢的大型客、貨車及其他營運車輛應當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監督下解體。
需要車主攜帶行駛證原件及影印件、車輛登記證書、車主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到機動車回收企業辦理報廢。領取並填寫《機動車停駛、復駛/登出登記申請表》。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4條,國家實行機動車強制報廢制度,根據機動車的安全技術狀況和不同用途,規定不同的報廢標準。應當報廢的機動車必須及時辦理登出登記。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不得上道路行駛。報廢的大型客、貨車及其他營運車輛應當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監督下解體。
車輛脫審3年會被登出,即連續3個機動車檢驗週期內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誌。
《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四條已註冊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強制報廢,並將報廢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出:
(一)經修理和調整仍不符合機動車安全技術國家標準對在用車有關要求的;
(二)經修理和調整或者採用控制技術後,向大氣排放汙染物或者噪聲仍不符合國家標準對在用車有關要求的;
(三)在檢驗有效期屆滿後連續3個機動車檢驗週期內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誌的。
首先把車正常開到車管所,然後根據規定:脫審車上路,按照規定罰200元,扣3分(前提是被交警查到)。到車管所審車時繳納200元脫審罰款,可以繼續審車,車況好的話一般問題不大,能審過。
脫審屬於未按規定放置年檢合格證,行車證,保險標緻志等違章行為之一。被交警查到就是罰200,扣3分,與脫審多久無關。
逾期未檢的車按規定是不能上路行駛的,交警抓住要罰款並記分的:
1、對於未參加年審的車輛,交警可以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給予駕駛人200元罰款並記3分的處罰,還要暫扣車輛。
2、根據《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條款》規定:發生交通事故時保險車輛未按規定年審或年審不合格以及保險車輛不具備有效行駛證件的其他情形,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即保險合同規定只對合格、合法車輛生效。保險公司除了對未按期年審車輛發生交通事故不進行賠付外,對丟失車輛也同樣拒絕賠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