腦梗暫不屬於大病保險範圍,目前,大病保險範圍主要為惡性腫瘤、重度尿毒症透析治療、腎移植後抗排異治療、精神類大病等,不過,如果投保的是商業重疾險,腦梗是否屬於重大疾病的理賠範圍還需以保險條款的規定為準。
而如果參保人有腦梗的病史,再投保重大疾病保險一般是拒賠的,所以,參保時要盡到健康告知義務,否則容易產生理賠糾紛。
腦梗暫不屬於大病保險範圍,目前,大病保險範圍主要為惡性腫瘤、重度尿毒症透析治療、腎移植後抗排異治療、精神類大病等,不過,如果投保的是商業重疾險,腦梗是否屬於重大疾病的理賠範圍還需以保險條款的規定為準。
而如果參保人有腦梗的病史,再投保重大疾病保險一般是拒賠的,所以,參保時要盡到健康告知義務,否則容易產生理賠糾紛。
1、根據瞭解,個人繳納的大病醫療保險金不能在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須繳納個人所得稅。其原因在於大病醫療保險金並不屬於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裡列舉的基本保險類,由於目前未有相應的政策規定,因此不允許在個人所得稅前扣除,需併入個人當期的工資、薪金收入,計徵個稅。
2、客觀地講,大病醫療保險並不屬於基本醫療保險的範疇,在名義上屬於個人參保的商業保險範疇。由於長期以來基本醫保只能應對基本門診診費需要,因此"因大病返貧"問題始終是大多數消費者的心裡隱患。
3、大病醫保秉持著商業化的運作,但這並不意味著大病醫保只有市場屬性,恰恰相反,大病醫保在中國具有非常明顯的政府救濟屬性。而之所以對大病醫療保險採取商業化模式的運作,只是為了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這並不會影響保險本身的公益屬性。
4、就此而言,大病醫療保險繳稅合規但不合情。如果消費者從更高層次來對行政部門有所期待的話,這樣的解釋的確違背了大病醫療保險的初衷,因為讓政府救濟行為也納稅顯然不符合一般稅法的基本原則。
綜上所述,大病保險並不屬於醫療保險的範疇,但在名義上屬於個人參保的商業保險範疇。消費者在投保時需要注意這一點,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大病保險觀察期到醫院看病是沒問題的,只是關於可否報銷情況及對後續續保問題會有一定影響:
1、如果是對於已經生效的住院險和重疾險,是不影響的,可以留意下現有保單的保障期限;
2、一般而言住院險是一年一期的,待下一年續保的的時候,是會有一定影響的,是否能繼續續保取決於具體疾病及對應的保險產品的續保條款內容;
3、如果是在觀察期發現了有疾病需住院治療,如果是短險保險公司會不給予報銷,如果是長險,取決於保險公司及保障險種的具體約定,保險公司是有權在觀察期內拒不理賠的。具體可以諮詢購買保險的保險公司。
如果關於保險觀察期保險公司不理陪問題投保人或被保險人有異議的,可以透過訴諸法律途徑進行解決,具體情況分析就看法院如何判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