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工泛指在工作場所裡非正式僱用的勞工,通常以日薪計酬,也不像正式的勞工能夠享有退休金與每月最低工資的保障。
首先,雖然勞動者是臨時工,只要與公司簽訂了《臨時工協議書》,依據《勞動法》規定,在實行勞動合同制後,正式工與臨時工的區別實質上已消失,勞動者應享有與正式員工同等待遇,與正式員工同工同酬。其次,勞動者作為用人單位的職工,其在因公出差途中發生人身傷害符合工傷的情形,應當享有要求單位給予工傷待遇的權利。最重要的是,如果用人單位沒有為勞動者繳納社會勞動保險、也沒有及時為其申報工傷,本來可以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勞動者的工傷待遇就應當由用人單位承擔。
臨時工工傷死亡是怎麼賠償,雖然勞動者是臨時工,但是如果與公司簽訂了臨時工協議書,依據勞動法規定,在實行勞動合同制後,正式工與臨時工的區別實質上已消失,勞動者應享有與正式員工同等待遇,與正式員工同工同酬。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用人單位除在停工留薪期內按月支付原工資外,還應該支付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等費用。當臨時工死亡時,工傷死亡賠償為喪葬補助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等。
工傷死亡賠償有標準,職工因工死亡,其直系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1、喪葬補助金為六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2、供養親屬撫卹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
3、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四十八個月至六十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法律依據】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17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未按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工傷鑑定以後,就可以依據鑑定的標準計算出賠償數額了。
與用人單位協商解 ...
工傷死亡賠償的法律規定有: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卹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 ...
認定為工傷死亡的條件,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規定,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卹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 ...
非工傷死亡的待遇是:根據《勞動保險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三條規定,工人職員因病或非因工負傷死亡時、退職養老後死亡時或非因工殘廢完全喪失勞動力退職後死亡時,除由勞動保險基金項下付給本企業的平均工資2個月作為喪葬補助費外,並按下列規定由勞動保險基金項下一次付給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其供養直系親屬1人者,為死者本人 ...
工傷死亡賠償的數額有以下規定: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規定,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卹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 ...
工傷死亡賠償專案有:
一、喪葬補助金
二、供養親屬撫卹金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法律依據】
如果用人單位在為職工購買工傷保險時,指定了受益人,比如其配偶或者父母、子女,職工因工死亡後的保險金,即由受益人獲得。 ...
標準如下:
1、喪葬補助金按省、自治區、直轄市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六個月的標準發給。
2、供養親屬撫卹金標準為:配偶每月按本省、自治區、直轄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發給,其他供養親屬每人每月按30%發給,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加發10%。
3、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