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使用臨時身份證的,可以到視窗取票,自動取票機是不能用臨時身份證取票的。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臨時居民身份證管理辦法》規定:“臨時居民身份證的有效期限為三個月,有效期限自簽發之日起計算。”《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二條規定:“公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
1、使用臨時身份證的,可以到視窗取票,自動取票機是不能用臨時身份證取票的。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臨時居民身份證管理辦法》規定:“臨時居民身份證的有效期限為三個月,有效期限自簽發之日起計算。”《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二條規定:“公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
身份證沒帶用護照可以取火車票。按照有關部門規定,旅客可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護照這四種有效證件在網上進行購票。
旅客也可以直接到火車站或代售點購票,可使用的有效證件有24種,包括二代居民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戶口簿、軍官證、軍人保障卡、武警警官證、士兵證、軍隊學員證、軍隊文職幹部證、軍隊離退休幹部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等相關證件。
【法律依據】
根據《居民身份證法》第二條,居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年滿十六週歲的中國公民,應當依照本法的規定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未滿十六週歲的中國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規定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取保候審辦臨時身份證買票不可以,取保候審的人,身份證被公安機關扣押,不可能辦理臨時身份證。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1、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
2、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
3、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
4、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
【法律依據】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六十八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應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