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身份證辦理程式為:
各戶籍派出所(含居民身份證受理點)完成居民身份證受理業務後,如群眾有用證急需,應同時受理該居民申請的臨時居民身份證業務,並按照收費標準分別收取證件工本費,出具財政部門定額髮票。
對於居民身份證已申辦受理,正處於等待領證期間急需使用臨時居民身份證的,憑《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到該居民身份證受理派出所(含居民身份證受理點)提出申請。受理時,應當場審驗手續,核實本人居民身份證受理資訊,確認無誤後,再受理臨時居民身份證業務。
臨時身份證辦理程式為:
各戶籍派出所(含居民身份證受理點)完成居民身份證受理業務後,如群眾有用證急需,應同時受理該居民申請的臨時居民身份證業務,並按照收費標準分別收取證件工本費,出具財政部門定額髮票。
對於居民身份證已申辦受理,正處於等待領證期間急需使用臨時居民身份證的,憑《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到該居民身份證受理派出所(含居民身份證受理點)提出申請。受理時,應當場審驗手續,核實本人居民身份證受理資訊,確認無誤後,再受理臨時居民身份證業務。
1、首先:準備好補辦身份證的回執單以及2張黑白免冠的1寸照片。
2、其次,拿著回執單,到戶口所在地的市公安局辦事大廳(不是鄉鎮派出所)進行臨時身份證視窗進行填資料,辦理。
3、接著,辦理業務的人很多,所以需要提早過來排隊拿號碼。可以先取號,再填資料。
4、然後,繳納辦理臨時身份證的費用。到繳納費用的視窗,刷卡繳費。
5、最後,3個工作日後,可以選擇郵寄或者現場拿臨時身份證。臨時身份證需要本人現場辦理,取證時候可以不是本人取證。
1、每個機場大廳都有機場派出所值班,符合條件都可以辦理,可以諮詢機場工作人員。同時要注意,機場辦理的不是辦理臨時身份證,是辦理《臨時身份證明》。
2、辦理《乘坐中國民航飛機臨時身份證明》相關規定:根據民航局公安局2013年7月26日下發的《乘坐中國民航飛機臨時身份證明管理規定》的要求,乘坐國內民航飛機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旅客(港澳臺除外),乘機時未攜帶有效乘機身份證件,或者原有效乘機身份證件破碎、過期的,可以向民用機場公安機關申請辦理《臨時身份證明》。
3、旅客(現役軍人除外)申請《歷史身份證明》時,應當向民用機場公安機關提供戶口本或駕駛證、社保卡、暫住證、工作證、介紹信,或者過期的身份證、護照、《臨時身份證明》等身份證明材料(原件或影印件)及兩張本人近期1寸證件照片。
4、無法提供上述身份證明材料的,申請人應當向民用機場公安機關如實提供本人姓名、身份證號、戶籍所在地、家庭住址、同戶籍親屬人員情況等相關資訊。
5、民用機場公安機關接受旅客申請後,使用公安網人口資訊系統或其他方法對申請人身份進行稽核,包括人口資訊和照片對比,應當在稽核屬實後為旅客簽發《臨時身份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