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的民事行為能力分為以下三類:
1、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是指公民能夠透過自己的獨立行為進行任何民事活動。年滿18週歲且精神健康的公民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2、無民事行為能力。是指公民不能獨立進行民事活動,只能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進行民事活動。
3、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是指公民只具有一部分民事行為能力,因而也叫不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十八條,成年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十六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自然人民事行為能力的分類根據《民法通則》可分完全民事行為能力、限制民事行為能力和無民事行為能力。
年滿18週歲的自然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此外,年滿16週歲不滿18週歲,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自然人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年滿10週歲不滿18週歲的自然人和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對於比較複雜的事物或者比較重大的民事行為欠缺判斷能力和自我保護能力,並且不能預見其行為後果的患痴呆症的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
民事行為能力的含義簡稱“行為能力”。能夠以自己的行為依法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從而使法律關係發生、變更或消滅的資格。自然人的行為能力分三種情況:完全行為能力、限制行為能力、無行為能力。
其中18週歲以上成年人與16週歲以上18週歲以下,以自己的勞動收入作為主要生活來源的為完全能力人;
8週歲以上不足18週歲的未成年人與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能力的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
8週歲以下的未成年人與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法律依據】
《民法總則》第十八條,成年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十六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第十九條,八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但是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
我國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應當滿足下列兩個條件:
一、18週歲以上。
二、精神狀況健康正常。
民事行為能力是指民事主體能以自己的行為取得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的資格。
《民法典》第十八條規定,成年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十六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 ...
民事行為能力年齡的劃分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規定
1、第十七條,十八週歲以上的自然人為成年人。不滿十八週歲的自然人為未成年人。
2、第十八條,成年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十六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3 ...
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二條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辦理離婚登記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故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不能透過到婚姻登記機關協議離婚的方式離婚,只能透過訴訟的方式進行離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中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離婚案件, ...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指的是:1、無法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2、八週歲以上、能夠辨認自己行為的未成年人。依照我國《民法總則》的相關規定,以上人群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但是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
法律依據:《 ...
根據民法總則的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該債權能否得到償還,要看其法定代理人是否對借貸關係認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
法律依據:
《民法總則》第二十四條
不能辨認或者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其 ...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年齡是不滿八週歲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監護人是其法定代理人。
法律依據:
根據2021年1月1日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十條
不滿八週歲的未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 ...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離婚應先變更監護關係,變更後的監護人代理無民事行為能力一方提起離婚訴訟。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八條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配偶有虐待、遺棄等嚴重損害無民事行為能力一方的人身權利或者財產權益行為,其他有監護資格的人可以依照特別程式要求變更監護關係;
變更後的監護人代理無民事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