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獨資是企業的一種組織形式。自然人獨資企業是指自然人投資的營利性經濟組織,其全部資產歸投資者所有。其最明顯的特徵是:個人獨資企業是自然人投資的企業,個人獨資企業的財產屬於投資人所有。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是以自己的財產對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責任。個人獨資企業是一人投資的企業法人。
法律依據:《公司法》第五十七條: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和組織機構,適用本節規定。本節沒有規定的,適用本章第一節、第二節的規定。本法所稱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是指只有一個自然人股東或者一個法人股東的有限責任公司。
自然人獨資是企業的一種組織形式。自然人獨資企業是指自然人投資的營利性經濟組織,其全部資產歸投資者所有。其最明顯的特徵是:個人獨資企業是自然人投資的企業,個人獨資企業的財產屬於投資人所有。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是以自己的財產對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責任。個人獨資企業是一人投資的企業法人。
法律依據:《公司法》第五十七條: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和組織機構,適用本節規定。本節沒有規定的,適用本章第一節、第二節的規定。本法所稱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是指只有一個自然人股東或者一個法人股東的有限責任公司。
自然人獨資的有限責任公司可以增加股東。可以透過兩種方式,一個是股權轉讓,一個是增資。要麼就是原股東將自己的股權轉一部分給新股東。要麼就是增加註冊資本,新股東認繳進來。然後公司的性質就會發生改變,就不是自然人獨資了。就是一般的有限責任公司了。
1、個人獨資企業,會涉及到個人和家庭的財產,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資產和個人財產獨立的情況下,股東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企業融資較難。個人獨資企業,由於是一人公司,企業規模一般較小,企業的資金實力也比較薄弱,再加上假如再沒有合適的投資專案,企業幾乎無法合理融到資,企業的融資途徑一般比較窄。
3、抗風險能力較差。個人獨資企業,一般就是一人出資的獨立公司,公司的財力取決於投資人個人的財力情況,受公司規模、財力的影響,一般公司的抗風險能力都比較差,一般遇到市場上的風吹草動,都容易翻船。
4、企業太過於封閉。個人獨資企業由於是一人公司,企業的權力全部集中於一人,企業的決策也全部取決於投資人,企業的發展和抉擇不具有開放性,過於封閉。
5、企業可持續性較弱。創辦企業,一般都期望企業有極強的生命力,然而個人獨資企業由於其成立的程式很簡單,要求也比較少,再加上規模一般也不大,企業裡的員工也以家族成員為主,一般企業能夠發展壯大的機會不多,即使能暫時發展壯大,但能持續穩定的機率都比較小,企業的可持續發展能力較弱。
6、財務實力較弱。個人獨資企業一般規模小,人員少,業務單一,收入來源單一,再加上出資額比較小,所以企業的財力情況一般不雄厚,一般以中小規模為主。企業的盈利率基數也比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