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有償贈與,而受贈與人未盡義務,或者財產還未轉移到受贈人的,可以撤銷贈與要回來;反之是無償贈與或者財產以及發生轉移的,則不能要回。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186條,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如果是有償贈與,而受贈與人未盡義務,或者財產還未轉移到受贈人的,可以撤銷贈與要回來;反之是無償贈與或者財產以及發生轉移的,則不能要回。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186條,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孩子給遊戲充值的錢能否要回來,此種情形應當分情況討論。第一,如果孩子未滿八週歲的,則其給遊戲充值應當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否則該行為無效,可以要求退還所充值金額。第二,如果孩子屬於已滿八週歲的未成年人,則其給遊戲充值的行為應當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或者經其同意、追認,否則行為無效,可以要求退回所充值金額。但是,此種情況下,如果所充值金額與孩子的年齡、智力狀況相適應的,孩子對實施此行為有相應的認知能力的,則該行為應當有效。換句話說,也就不能要求退回所充值的金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十九條【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未成年人】八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但是,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第二十條【無民事行為能力的未成年人】不滿八週歲的未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給前任的錢能否要回來取決於,前任的態度和錢款的性質。如果給前任的錢是屬於借款性質的話,這時這部分錢是可以要回來的。但是如果給前任的錢是轉賬,並且是帶有特殊含義的金額,一般都會被認定為贈予。這部分錢在分手後是要不回來的,就算去法院進行起訴,法院一般也是不會受理的。
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九十條規定:借貸之債,合法的借貸關係受法律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