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國成立前,興安盟廣大農村、牧區婦女,不但人人會做針線活,而且幾乎人人會刺繡。特別是未出嫁的少女,在出嫁之前都要繡花鞋、兜兜、香荷包、錢包、煙荷包、花襖等
新中國成立前,興安盟廣大農村、牧區婦女,不但人人會做針線活,而且幾乎人人會刺繡。特別是未出嫁的少女,在出嫁之前都要繡花鞋、兜兜、香荷包、錢包、煙荷包、花襖等
滿族剪紙
滿族和其他民族一樣,在長期的生產和生活中形成了對美的熱愛和欣賞習俗,並以自己的慧心巧手美化生活,創造出豐富多彩又具有民族風格的民間工藝,其中以剪紙和刺繡最為突出。
剪紙是滿族民間最常見的工藝品。早在狩獵經濟占主導地位的時期,人們就用樺樹皮、麻布、薄獸皮等材料剪刻成各種圖案,裝飾在衣物、日用器皿等生活用品上。後來隨著生活環境的改變 ,紙張的使用日益普遍,出現了多種型別的剪紙作品。
剪紙藝術恰如活的化石,記錄著遠古人類文化的諸多資訊。尤其是以薩滿文化為特徵的滿族、赫哲、錫伯、鄂溫克、鄂倫春和達斡爾等民族的民間剪紙,這些作者以其漁獵人所獨具的氣質提供了獨特的審美意趣。在東北的滿族,大凡都有九月份貼窗花的習俗。因而,在民間曾代代相傳著“九月糊窗花,不糊窗花鬼來抓”的說法。每到九月,滿族挨家挨戶的窗戶上便貼滿了各式窗花,如一片殷紅霞光,具有驅鬼辟邪美化環境之功效。
舊時的滿族窗戶,窗格一般是中間大,四周小,因此,窗花分為大小兩種,其內容以東北動物和對剪圖案居多,當然也有旗裝人物。窗花的取材豐富多彩,其效果也可謂斑斕多姿。
到了清代時,剪紙藝術進入了顯赫時代。因為關東地區滿族人有剪紙的習俗,使得剪紙堂而皇之地進入了宮廷,登上了大雅之堂。
清代皇帝舉行婚禮作洞房的神寧宮,牆壁按滿族習俗裱紙,四角貼著黑色的雙喜字剪紙角花,頂棚中心貼著龍鳳團花的黑色剪紙。在宮殿兩旁的過道壁上也貼有角花。據說有人用紙剪成有鹿、鶴、松的“六合春”圖案,加以彩繪,貼於朝服上,連慈禧太后都以為是繡出來的。
過去的滿族婦女一般都會剪“媽媽人兒”(或稱“媳婦人兒”),其基本樣式是梳“大拉翅”頭,穿旗袍、高底鞋的女性,有的是單人,有的是幾個同樣的人連在一起,據說這類剪紙來源於滿族對女神的崇拜,帶有一定的宗教意義。其類似的形態,有的是留長辮的男子、有的是拿長煙袋的姑娘;還有頭頂帶著各種飾物的女性甚至是擬人化的熊,更帶有薩教崇拜的特點。
滿族剪紙的另一種常見形式是“掛箋”,上方下尖類似幡狀,中間鏤刻,下部成旗穗式,圖案的內容有的是具有吉祥寓間的動杆物或漢字,還有的是滿文“福”字加上花邊裝飾,顏色與本家所屬旗色相同。過年時把這種掛箋貼在祖宗板下沿和門框上方,具有求福祈吉的含意。另一類常見的剪紙 是刺繡“花樣子”,如枕頂花、鞋花、圍裙花、荷包花等,大部分是花卉、蝴蝶、蝙蝠、如意及福壽字圖案。至於生活中常見的裝飾性剪紙則更加豐富多彩,有狩獵、捕魚、坐花轎、趕爬犁等各種生活場景及動物、植物形象和裝飾性圖案,常作為窗花、炕圍花、棚花貼在室內或作哄小防娛樂之用。這些剪 紙都具有粗擴樸實的藝術風格,在製做上不有燻、燙等特殊的技法,很能體現滿族的民族性格 。
滿族刺繡
刺繡是滿族民工藝的另一個大類,主要施用於衣服、鞋、枕頂、各式荷 包、桌簾、門簾、幔簾、幔套等。除一般的綵線鄉之外,還有補鄉、堆綾、挑花、貼鄉等各種類別。圖案則花鳥、人物故事、詞語詩篇、山水屋舍、家畜水族、吉祥紋樣、幾何圖案等無所不包。鄉是舊時滿族婦女從小就要學習和掌握的一種技藝,上至皇后妃嬪,下至村姑農婦幾乎人人都 會鄉花。姑娘出嫁時,鄉技如何是男方十分重視的一個條件。新媳婦過門後“亮箱”展示自己的鄉品,如圖案美觀、技藝精湛,就等於在男家及其親友中樹立起巧 婦的良好形象,否則就會被瞧不起甚至認為是家教無方。因此,正常人家的女孩都 把學習刺繡當作關係自己一生的大事,從小就勤學苦,婚後仍將其視為美 化自己和家庭的一項重要技能。時至今日,東北地區一些滿族家庭中還保留著許多枕項、何包一類的鄉品,成為本民族民間工藝特色的寶貴實物。
對“藝術”《辭海》解釋為:“人類以情感和想象為特殊性把握和反映世界的一種特殊方式。既透過審美創造活動再現現實和表現情感理想,在想象中突現審美主體和審美客體的互相物件化。具體說,它是人們現實生活和精神世界的形象反映,也是藝術家知識、情感、理想、意念綜合心理活動的有機產物。”
設計雖然超越了純藝術,存在於設計、生產或製作的全過程,和技術、材料、工藝、市場、消費等因素緊密地結合在一起。但它與藝術創作並不能截然分開,設計師的設計自始至終總是要考慮到具體設計物件,根據生產技術條件和製作技術的可行性,而進行創造性工作,這個創造性過程始終與審美髮生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