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保險公司的航班延誤險的理賠標準有所不同,有的延誤半個小時則可以理賠,有的延誤2小時才開始理賠,有的則是延誤4小時開始理賠,投保人可檢視具體合同條款獲知,且不同保險產品理賠標準也有所不同,有的是按照起飛的時間計算的,有的則是以落地的時間計算的。
此外,航班延誤險不是所有的延誤情況都可以理賠,一般只有航空公司自身原因導致的延誤才理賠,比如說飛機晚點,機械故障等。
不同保險公司的航班延誤險的理賠標準有所不同,有的延誤半個小時則可以理賠,有的延誤2小時才開始理賠,有的則是延誤4小時開始理賠,投保人可檢視具體合同條款獲知,且不同保險產品理賠標準也有所不同,有的是按照起飛的時間計算的,有的則是以落地的時間計算的。
此外,航班延誤險不是所有的延誤情況都可以理賠,一般只有航空公司自身原因導致的延誤才理賠,比如說飛機晚點,機械故障等。
只要過了交強險的有效期,就屬於脫保的行為,被查到就會有處罰。
根據《中華來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8條規定,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國家規定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車輛至依照規定投保後,並處依照規定投保最低責任限額應繳納的保險費的2倍罰款。依照前款繳納的罰款全部納入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條規定,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未放置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或者未隨車攜帶行駛證、駕駛證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誌或者補辦相應手續,並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第九十條規定,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航班延誤險,是指投保人(乘客)根據航班延誤保險合同規定,向保險人(保險公司)支付保險費,當合同約定的航班延誤情況發生時,保險人(保險公司)依約給付保險金的商業保險行為。
若航班落地時間延誤2小時以上(不包括2小時),無論任何原因、無需任何證明,旅客便可獲得航班延誤險理賠(即可額外享受200元補償)。
法律依據:
《航班正常管理規定》中國國航的補償條件及標準如下:
由於機務維護、航班調配、機組等國航的原因,造成航班延誤,國航將根據延誤的實際情況,向旅客提供經濟補償。延誤4小時(含)以上不超過8小時,每位旅客補償人民幣200元;延誤8小時(含)以上,每位旅客補償人民幣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