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語六級考試通過後,能再次報名參加考試,可以考兩次;
1、部分考生透過六級考試後,若是成績不理想,均選擇再次或多次參加考試刷高成績;
2、自2007年1月起,六級考試不再接受非在校生報名;
3、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作為一項全國性的教學考試由國家教育部高教司主辦,每年各舉行兩次,從2005年1月起,成績滿分為710分,凡考試成績在220分以上的考生,由國家教育部高教司委託全國大學英語六級考試委員會發給成績單。
英語六級考試通過後,能再次報名參加考試,可以考兩次;
1、部分考生透過六級考試後,若是成績不理想,均選擇再次或多次參加考試刷高成績;
2、自2007年1月起,六級考試不再接受非在校生報名;
3、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作為一項全國性的教學考試由國家教育部高教司主辦,每年各舉行兩次,從2005年1月起,成績滿分為710分,凡考試成績在220分以上的考生,由國家教育部高教司委託全國大學英語六級考試委員會發給成績單。
英語四級一年可以考兩次,英語四級分別在每年6月份、12月份舉行兩次考試。
英語四級介紹:
英語四級,是由國家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主持的全國性教學考試;考試的主要物件是根據教育大綱修完大學英語四級的大學本科生或研究生。大學英語四、六級標準化考試自1986年末開始籌備,1987年正式實施。目的是推動大學英語教學大綱的貫徹執行,對大學生的英語能力進行客觀、準確的測量,為提高大學英語課程的教學質量服務。英語四級報名時間為每年6月份、12月份。每年考試過後8月份或9月份公佈成績並頒發成績單
英語A級和B級可同時報考,具體要求需根據學校規定。
高等學校英語應用能力考試分A、B兩級,A級考試為高職高專學生應該達到的標準要求,英語B級考試略低於A級考試,屬於過渡性的要求。原大學英語三級考試相當於高等學校英語應用能力A級考試,原大學英語二級考試相當於高等學校英語應用能力B級考試。學校自主決定參加A級或B級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