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僑持有中國的國籍,但是居住在外國或在國外長期生活,依法享有中國公民應有的權利。
華人是外國國籍的中國血統公民。
外籍“華人”之稱謂從“華僑”演變而來。
“華”是中國的古稱,中國古代很早就把寄居他鄉的華人稱為“僑人”和“僑士”。
華僑持有中國的國籍,但是居住在外國或在國外長期生活,依法享有中國公民應有的權利。
華人是外國國籍的中國血統公民。
外籍“華人”之稱謂從“華僑”演變而來。
“華”是中國的古稱,中國古代很早就把寄居他鄉的華人稱為“僑人”和“僑士”。
1、國籍不相同:華人不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而是取得了所在國的國籍。華僑是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而居住在國外的中國人。
2、遵守的法律不同:華僑是受中國法律約束和管轄的在國外居住的中國人,無論是否在中國居住,都必須尊重中國的法律。華人不受中國法律約束和管轄。只接受所在國的法律的約束和管轄。
3、華僑是指在國外定居的具有中國國籍的自然人。華僑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依法享有中國公民應有的權利,並履行相應的義務。中國憲法明文規定,保護華僑在國外的正當權利和利益是中國政府的職責。
4、華僑不包括出國旅行、訪問人員,政府派往他國協助建設的工人和技術人員,以及國家派駐外國的公務人員和在國外學習的留學生。對於具有中國血統,但已經加入或取得外國國籍的人,也不能視為華僑。
1、“華僑”和“華人”的區別很簡單,華僑是長期居住於海外的中國人,華僑是擁有中國國籍的。
2、而華人則是擁有中國血統的外國人(一般至少是父系血統為中國人才算是華人,母親是中國人而父親不是則不算華人),華人是不具備中國國籍的。
3、華僑的“僑”有僑居、寄居的意思,華僑就是僑居在國外的中國人。
4、1878年,清駐美使臣陳蘭彬在給清廷的奏章中就把居住在美國的中國人稱之為“僑民”,這是“僑民”一詞首次稱呼在海外居住的中國人。而在此之前,“僑民”時期最早出現於南北朝時期,當時這個詞是指從北方逃亡到南方的流亡漢人。
5、到1883年,鄭觀應在給李鴻章的奏章中首次使用了“華僑”一詞。此後“華僑”一詞逐漸被清政府所引用,成為稱呼海外中國人的專用詞。
6、相比於華僑,華人這個詞的歷史更加悠久一點。在近代之前,華人與漢人同義,就是漢人的一種別稱。
7、1661年鄭成功率大軍收復臺灣,他在給荷蘭駐臺灣最高長官揆一的勸降書中寫到:“我軍入城之時,餘嚴飭將士,秋毫無犯,一聽貴國人民之去。若有願留者,餘亦保衛之,與華人同。”這句話中,華人就是指漢人。
8、到了近代,華人與華僑都是對海外中國人的稱呼,最初的時候二者沒有什麼區別。在中華民國成立之後,對於海外移民海外的中國人不論是否具有中國國籍,都一概稱之為“華僑”。
9、直到新中國成立之後,由於我國政府不承認雙重國籍,因此那些已經加入外國國籍的人士就不能叫華僑了,而統一稱呼為海外華人,華人和華僑的含義正式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