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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會會議公司法有何規定

董事會會議公司法有何規定

  董事會會議公司法的規定是:

  1、董事會會議由董事長召集和主持;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副董事長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2、董事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式,除本法有規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規定。董事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董事會決議的表決,實行一人一票。

  【法律依據】

  根據《公司法》第四十七條,董事會會議由董事長召集和主持;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副董事長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新公司法分紅有何規定

  新公司法分紅有以下規定:

  《公司法》第三十四條規定,股東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股東有權優先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

  第一百六十六條規定,公司分配當年稅後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

物權法遺失物加工有何規定

  遺失物加工後物品所有權歸原物所有人,必要時加以人工補償;如果是加工物品所用的材料費用大於原物本身的價值,可將加工物歸加工人,當需給原物所有人必要補償。

  【法律依據】

  《物權法》第一百零七條規定,所有權人或者其他權利人有權追回遺失物。該遺失物透過轉讓被他人佔有的,權利人有權向無處分權人請求損害賠償,或者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受讓人之日起二年內向受讓人請求返還原物,但受讓人透過拍賣或者向具有經營資格的經營者購得該遺失物的,權利人請求返還原物時應當支付受讓人所付的費用。權利人向受讓人支付所付費用後,有權向無處分權人追償。


65歲以上駕駛證規定

  1、60—69週歲不用提交身體條件證明,70週歲以上應當每年提交一次身體條件證明。   2、2016年4月1日開始實行的新修改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規定:年齡在70週歲以上的機動車駕駛人,應當每年進行一次身體檢查,在記分週期結束後三十日內,提交縣級或者部隊團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有關身體條件的證明 ...

郵政法對郵件驗視規定

  快遞服務人員也應告知代收人的代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行業標準快遞服務,快件簽收時要滿足以下要求,快遞服務人員將快件交給收件人時,應有義務告知收件人當面驗收快件,若收件人本人無法簽收時,可與收件人溝通允許後,採用代收方式。責任,與寄件人或收件人另有約定的應從約定。驗收無異議後,驗收人應確認簽收。拒絕簽收的 ...

安規雖增加工作任務規定

  1、制定一份工作計劃,技術與管理員工制定計劃的週期可定為一個月,應將工作計劃分解為周計劃與日計劃。   2、將工作分類,分類的原則主要包括輕重緩急的原則,相關性原則,工作屬地相同原則,輕重緩急包括時間與任務兩方面的內容。   3、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約定的工作,管理人員在接收工作任務的同時,都被要求在規定的 ...

董事會會議形式幾種

  董事會會議形式有有定期召開和臨時召開兩種。   《公司法》第一百一十條規定,董事會每年度至少召開兩次會議,每次會議應當於會議召開十日前通知全體董事和監事。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監事會,可以提議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董事長應當自接到提議後十日內,召集和主持董事會會議。董事會召開臨時 ...

企業所得稅法對加速折舊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三十二條規定,“企業的固定資產由於技術進步等原因,確需加速折舊的,可以縮短折舊年限或者採取加速折舊的方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十八條進一步明確,“企業所得稅法第三十二條所稱可以採取縮短折舊年限或者採取加速折舊的方法的固定資產,包括:(一)由於技術進步, ...

債務人失蹤了的債務清償規定

  債務人下落不明滿2年的,債權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對債務人宣告失蹤。宣告失蹤後,債權人可以向債務人的財產代管人提出還款請求,財產代管人在其管理的財產範圍內代債務人清償債務。   法律依據:   《民法總則》第四十三條   財產代管人應當妥善管理失蹤人的財產,維護其財產權益。失蹤人所欠稅款、債務和應付的其他費用, ...

合同違約金上限規定

  合同違約金上限的規定有不超過實際損失的30%。但是如果過高或者過低,是可以請求法院給予減少或者增加的。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適當減少。   【法律依據】   根據《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