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仲舒,西漢廣川(河北景縣廣川鎮)人,思想家、政治家、教育家,唯心主義哲學家和今文經學大師。漢景帝時任博士,講授《公羊春秋》。漢武帝元光元年(前134),武帝下詔徵求治國方略,董仲舒在著名的《舉賢良對策》中系統地提出了“天人感應”、“大一統”學說和“諸不在六藝之科、孔子之術者,皆絕其道,勿使並進。”、“罷黜百家,獨尊儒術”的主張為武帝所採納,使儒學成為中國社會正統思想,影響長達二千多年。其學以儒家宗法思想為中心,雜以陰陽五行說,把神權、君權、父權、夫權貫串在一起,形成帝制神學體系。
董仲舒,西漢廣川(河北景縣廣川鎮)人,思想家、政治家、教育家,唯心主義哲學家和今文經學大師。漢景帝時任博士,講授《公羊春秋》。漢武帝元光元年(前134),武帝下詔徵求治國方略,董仲舒在著名的《舉賢良對策》中系統地提出了“天人感應”、“大一統”學說和“諸不在六藝之科、孔子之術者,皆絕其道,勿使並進。”、“罷黜百家,獨尊儒術”的主張為武帝所採納,使儒學成為中國社會正統思想,影響長達二千多年。其學以儒家宗法思想為中心,雜以陰陽五行說,把神權、君權、父權、夫權貫串在一起,形成帝制神學體系。
“調均”的思想在先秦儒家那裡便已提出,孔子曾經說過:“丘也聞有國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貧而患不安”,認為只有“調均”才能使社會安定。但是,由於孔子“罕言天道”,因此他並未為其“調均”思想進行形而上的理論論證。道家創始人老子以“道”為宗,認為“天之道,其猶張弓歟?高者抑之,下者舉之,有餘者損之,不足者補之。天之道,損有餘而補不足”,並對“人之道”中的“損不足以奉有餘”逆“道”行為進行了猛烈批判。《黃帝四經》繼承《老子》的思想,並從“道”生成萬物的過程中“戴角者無上齒”——凡是有角作為武器的動物便沒有齒這種武器的角度,進一步闡發了“道”有所取便有所予、有所予便有所取的“均平”思想。董仲舒針對西漢中葉時因為貴族官僚地主對人民的瘋狂掠奪而造成的貧富懸殊、民不樂生的情況,重新提出了“調均”的政治方案。他認為只有透過“調均”才能使封建社會保持穩定,使封建社會長治久安。董仲舒說:“孔子曰:‘不患貧而患不均’。故有所積重,則有所空虛矣。大富則驕,大貧則憂。憂則為盜,驕則為暴,此眾人之情也……今世棄其度制,而各從其欲。欲無所窮,而俗得自恣,其勢無極。大人病不足於上,而小民羸瘠於下,則富者愈貪利而不肯為義,貧者日犯禁而不可得止,是世之所以難治也。”那麼,怎樣才能“易治”呢?董仲舒認為唯一的辦法就是“調均”:“使富者足以示貴而不至於驕,貧者足以養生而不至於憂,以此為度,而調均之,是以財不匱而上下相安,故易治也”。由此可見,董仲舒的“調均”思想的確是對孔丘“不患貧而患不均”思想的繼承與發展。但是,與“罕言天道”的孔丘不同的是,董仲舒還為其“調均”思想進行了形而上的論證,認為其“人道”中的“調均”是由形而上的“天道”推演出來的。董仲舒以“天”取代道家的“道”,並與道家認為“道損有餘而補不足”、使“戴角者無上齒”一樣,董仲舒也認為:“夫天亦有所分予,予之齒者去其角,傅其翼者兩其足,是所受大者不得取小也……夫已受大,又取小,天不能足,而況人乎!”由此出發,董仲舒對西漢中葉的那些“身寵而載高位,家溫而食厚祿”的貴族和官僚“因乘富貴之資力......眾其奴婢,多其牛羊,廣其田宅,博其產業,畜其積委”而使百姓“日削月朘,寖以大窮”的情況進行了尖銳批評,並指出長此以往,將會出現“富者奢侈羨溢,貧者窮急愁苦;窮急愁者而不上救,則民不樂生;民不樂生,尚不避死,安能避罪!”這樣,社會動亂的發生便不可避免了。為了改變這種經濟狀況,董仲舒認為必須採取調節貧富的措施。而調節貧富的具體措施又是什麼呢?總的說來便是“古井田法雖難卒行,宜少近古,限民名田,以澹不足,塞併兼之路。鹽鐵皆歸於民。去奴婢,除去殺之威。薄賦斂,省徭役,以寬民力。”概括起來就是三條:一條是制止豪族和官僚對土地的瘋狂兼併;第二條是杜絕把奴婢當成私人財物而隨意加以買賣與屠殺;第三條是讓利於民。董仲舒希望透過採取這三條措施緩和階級矛盾而使漢王朝長治久安,這在當時是有積極意義的。
在孔、孟的時代,儒家重視道德,德刑的概念曾被提及,德的作用被誇大,而刑(或說為“法”)的作用則被輕視了,沒有所謂的德刑關係比較。荀子最早開始思考兩者的關係問題,但並沒有得出明確的結論。董仲舒時,他做了兩個概念的全面的比較和研究,得出了“德主刑輔”的結論,漢朝一度推行“外儒內法”的統治策略,也影響了兩千年的封建正統法律思想。在董仲舒看來,“天道之常,一陰一陽。陽者天之德,陰者天之刑也”(《陰陽義》),德和刑是政治的兩個基本構成要素,“陽尊陰卑”的觀念最終決定了德為主、刑為輔的德刑關係。在這其中,為了論述德的重要性,董仲舒拿來了陰陽五行的理論。但未免牽強附會。他說“陽常居大廈,而以生育養長為事;陰常居大冬,而積於空虛不用之處,以此見天之任德不任刑也”(《漢書·董仲舒傳》)。董仲舒的觀點是,天喜歡的必定是具有“仁”、“愛”、“生”等特徵的陽,而不是“惡”、“殺”、“戾”的陰。透過這種方式,董仲舒最終想要表達的是對王權的限制。天既然是這樣的態度,“王者承天而從事”,就必須把德放在最重要的地位,把行德作為執政的最主要的內容。董仲舒提出“德主刑輔”的目的之一,就是否定秦政中的任刑。他說“刑者,不可任以治世,猶陰者不可任以成歲也。為政而任刑,不順於天,故先王莫之肯為也”(《漢書·董仲舒傳》),董仲舒批評秦政的目的是希望漢王朝更化,不重蹈秦的覆轍。